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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面回答
个人所得税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即由此开始征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分析详情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即由此开始征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分析详情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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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人类历史上,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中国在封建王朝时期,没有专门的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税种,直到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建国后,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同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当时起征点为800元,而当时大部分人工资约在50元左右,高薪者也就百元出头。所以实际上是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但也标志着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因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取消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时起征点仍然是800元。这个时候虽然大部分人工资仍然不高,但已经有相当比例的人,工资达到并超过800元。也就是此时才真正意义上开征个税
2005年10月十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
2008年3月十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上调到2千元
2011年9月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
2018年10月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2019年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际专项附加扣除制度
人类历史上,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中国在封建王朝时期,没有专门的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税种,直到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建国后,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同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当时起征点为800元,而当时大部分人工资约在50元左右,高薪者也就百元出头。所以实际上是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但也标志着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因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取消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时起征点仍然是800元。这个时候虽然大部分人工资仍然不高,但已经有相当比例的人,工资达到并超过800元。也就是此时才真正意义上开征个税
2005年10月十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
2008年3月十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上调到2千元
2011年9月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
2018年10月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2019年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际专项附加扣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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