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自己交 还是开发商代缴?
买个房子,注定有一些费用属于“冤枉钱、然并卵”的范畴。而其中的争议,莫过于 开发商 “代交契税”这一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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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痼疾成“行规”不想签也得签
虽然10多年前主管部门就已经呼吁“开发商没有资格代征契税”,但开发商却将其更名为“代交”,并堂而皇之地将政府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改头换面,写入 购房合同 中,并称购房人无权要求更改。
这颇有些霸王条款的意味。事实上,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者所处地位往往非常被动。开发商打印的合同,倾向性不言而喻,很多有利于购房者的条款甚至被直接打上了叉。不只契税,很多条款购房者都并没有选择的余地。
尤其是刚需者,底气就更是不足。如果认为合同不合理你可以不签啊!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房子的刚需怎么办呢,难道再经历一个漫长的看房 周期 ,等待一个可能仍无法避免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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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无息贷款 ”损失的不只是金钱
能达到整个项目 预售款 3%的“代交契税”,被开发商视为无息贷款,甚至可以白用两年。而这,已经成为 房地产 销售领域至今无人出面制止的潜规则。
对于开发商来说,代收的契税在 收房 当天就可以交到开发商账户上,并且不受政府监管,开发商可以一直无偿使用到给 业主 办理 房产证 的那一天。
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开发商所侵占的不仅仅是这笔费用两年内所产生的 利息 ,而且还包括这两年的时间。如果不由开发商“代交”契税,购房者可以在收房、也就是确定期房面积之后就按照实际面积去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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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恐极:代交契税的风险脑洞
有人可能会说,开发商代收省了业主的时间和精力,何乐而不为?实际情况却是:开发商代收了业主的契税与 公共维修基金 ,差不多两年内才会交予相关单位或部门。如果开一下脑洞做最坏打算,这段时间简直充满风险!
比如,开发商是否会挪用这几千万“无息贷款”?期间资金链断裂,是否有可能拿走这些钱跑路?如果开发商用这笔费用赚的钱远远大于办理房产证超过规定天数的 违约金 ,那是否宁可赔偿违约金也不去积极主动办理房产证?(7、8年也办不下来房产证的 小区 难道还少吗?)
即使开发商说可以拿 契税发票 收房,这样就不用担心挪用,但开发商拿到契税发票后,办理房产证还要再去准备各种证件,过程中难免产生费用,为了赚取更大利益,他们会自己拿钱去办证而不投资其他 楼盘 吗?
住建委表示:商品房合同只有备案制度,并不存在“审过的”程序。购房者委托开发商代办 产权 手续,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监督开发商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