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统什么时候选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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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总统对内和对外均代表德国,那德国的总统是怎么选举出来的?是什么时候才选举?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德国总统什么时候选举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德国总统什么时候选举
联邦总统由联邦大会(Bundesversammlung)经讨论而选举产生。凡年满40周岁并享有联邦议院选举权的德国人均可参选。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员和同等数量的由各州议会机构根据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州议员组成。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长召集。
联邦总统任期5年,经再次选举仅可以连任一次。
对联邦总统故意违反德国《基本法》或其他联邦法律的行为,联邦议院或联邦参议院可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弹劾请求。联邦宪法法院经确认可宣告联邦总统丧失职权。
联邦总统在无法行使其职权或提前卸任时,其职权由联邦参议院议长行使。
德国联邦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行使以下职权:
对内对外代表德国(参加国家、社会和文化活动,访问各联邦州和城市,在外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待外国国家客人); 在国际法意义上代表德国人民,以联邦的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但调整联邦政治关系或涉及联邦立法事项的条约应以联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联邦立法机构的同意; 签发国书和派遣德国驻外国使节,接受外国国书并接待外国驻德国使节。 联邦总统还行使以下职权:
提出联邦总理的人选,交由联邦议院选举; 任命联邦议院选举产生的联邦总理; 任命联邦总理提名的联邦政府各部部长; 发生联邦总理不信任案时,根据联邦议院的请求罢免联邦总理,或根据联邦总理的提议解散联邦议院; 任免联邦法官、联邦公务员、军官和下级军官; 签署并颁布联邦议院通过的法律; 代表联邦行使赦免权。
德国历任都有哪些总统
德意志国联邦(魏玛共和国)大总统
1、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1919年2月11日—1925年2月28日 德国社会民主党
代总统 汉斯·路德(Hans Luther)1925年2月28日—1925年3月12日 无党籍
代总统 沃尔特·西蒙斯(Walter Simons)1925年3月12日—1925年5月12日 无党籍
2、保罗·冯·兴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1925年5月12日—1934年8月2日 无党籍
德国总统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纳粹德国)
1、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1934年8月2日—1945年4月30日 纳粹党
2、卡尔·邓尼茨(Karl Dönitz)1945年5月1日—1945年5月23日 纳粹党
德国总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元首(东德)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
代总统 约翰尼斯·狄克曼(Johannes Dieckmann)1949年10月7日—1949年10月11日 东德自由民主党
1、威廉·皮克(Wilhelm Pieck)1949年10月11日—1960年9月7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代总统 约翰尼斯·狄克曼(Johannes Dieckmann)1960年9月7日—1960年9月12日 东德自由民主党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1、瓦尔特·乌布利希(Walter Ulbricht)1960年9月12日—1973年8月1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代主席 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1973年8月1日—1973年10月3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2、维利·斯多夫(Willi Stoph)1973年10月3日—1976年10月29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3、埃里希·昂纳克(Erich Honecker)1976年10月29日—1989年10月18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4、埃贡·克伦茨(Egon Krenz)1989年10月18日—1989年12月3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5、曼弗雷德·格拉赫(Manfred Gerlach)1989年12月3日—1990年4月5日 东德自由民主党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人民议会主席
1、萨宾娜·伯格曼-普尔(Sabine Bergmann-Pohl)1990年4月5日—1990年10月2日 东德__民主联盟
德国总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统
代总统 卡尔·阿诺德(Karl Arnold)1949年9月7日—1949年9月13日
德国前总统克里斯蒂安·武尔夫
__民主联盟
1、特奥多尔·豪斯(Theodor Heuss)1949年9月13日—1959年9月12日 德国自由民主党
2、卡尔·海因里希·吕布克(Karl Heinrich Lübke)1959年9月13日—1969年6月30日 __民主联盟
3、古斯塔夫·海涅曼(Gustav Heinemann)1969年7月1日—1974年6月30日 社会民主党
4、瓦尔特·谢尔(Walter Scheel)1974年7月1日—1979年6月30日 德国自由民主党
5、卡尔·卡斯滕斯(Karl Carstens)1979年7月1日—1984年6月30日 __民主联盟
6、里夏德·冯·魏茨泽克(Richard von Weizsäcker)1984年7月1日—1994年6月30日 __民主联盟
7、罗曼·赫尔佐克(Roman Herzog)1994年7月1日—1999年6月30日 __民主联盟
8、约翰内斯·劳(Johannes Rau)1999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德国社会民主党
9、霍斯特·克勒(Horst Köhler)2004年7月1日—2010年5月31日 __民主联盟
代总统 延斯·伯恩森(Jens Böhrnsen)2010年5月31日—2010年7月1日 德国社会民主党
10、克里斯蒂安·武尔夫(Christian Wulff)2010年7月2日—2012年2月17日 __民主联盟
代总统 霍斯特·泽霍费尔(Horst Seehofer)2012年2月17日—2012年3月18日 __民主联盟
11、约阿希姆·高克(Joachim Gauck)2012年3月18日—2017年3月22日 无党派
12、弗兰克·瓦尔特·施泰因迈尔(Frank-Walter Steinmeier)2017年3月22日—今德国社会民主党
德国总统选举的新政制度
组织形式
德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其原理是,公民把立法权和行政权交给议会,议会又把其中的行政权交给以联邦总理为首的内阁政府。而行政权主要由联邦政府、联邦总理和联邦总统来担负。
联邦政府的存在以联邦与联邦议院的信任为条件,对联邦总理提出“不信任案”是联邦议院最重要的权力之一。
德国政治制度国家元首
德国的国家元首为总统,总统不是联邦政府成员,地位相当于立宪制国家的君主,只拥有形式上的权力,不直接领导内阁(政府),不负行政责任。
德国政治制度政府首脑
德国的首脑是总理,总理拥有组阁权,挑选各部部长和政府主要官员,提出对联邦总统有约束力的任免名单;决定联邦政府的内外方针政策,并对此项联邦议院负责;决定联邦政府的建制;战时直接取代国防部长,担任三军统帅,指挥联邦军队;必要时有权要求联邦议院提前召集联邦议院全体议会,提请联邦总统解散联邦议院,举行全国大选等大权。
德国政治制度决策形式
内阁会议是联邦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由联邦总理和各部部长参加,总理(缺席时由副总理)主持。内阁会议实行集体决议,集体负责原则,会议必须有半数部长出席时才能作出决议。依基本法规定,在由联邦总理制定的政治方针范围内,联邦各部部长可独立地负责领导各自主管的部门。联邦各部部长之间出现意见分歧,不是由联邦总理一人说的算,而是要由联邦政府裁决。这就是联邦政府决策的三原则:总理原则、部门原则和集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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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总统什么时候选举
联邦总统由联邦大会(Bundesversammlung)经讨论而选举产生。凡年满40周岁并享有联邦议院选举权的德国人均可参选。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员和同等数量的由各州议会机构根据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州议员组成。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长召集。
联邦总统任期5年,经再次选举仅可以连任一次。
对联邦总统故意违反德国《基本法》或其他联邦法律的行为,联邦议院或联邦参议院可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弹劾请求。联邦宪法法院经确认可宣告联邦总统丧失职权。
联邦总统在无法行使其职权或提前卸任时,其职权由联邦参议院议长行使。
德国联邦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行使以下职权:
对内对外代表德国(参加国家、社会和文化活动,访问各联邦州和城市,在外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待外国国家客人); 在国际法意义上代表德国人民,以联邦的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但调整联邦政治关系或涉及联邦立法事项的条约应以联邦法律的形式,取得联邦立法机构的同意; 签发国书和派遣德国驻外国使节,接受外国国书并接待外国驻德国使节。 联邦总统还行使以下职权:
提出联邦总理的人选,交由联邦议院选举; 任命联邦议院选举产生的联邦总理; 任命联邦总理提名的联邦政府各部部长; 发生联邦总理不信任案时,根据联邦议院的请求罢免联邦总理,或根据联邦总理的提议解散联邦议院; 任免联邦法官、联邦公务员、军官和下级军官; 签署并颁布联邦议院通过的法律; 代表联邦行使赦免权。
德国历任都有哪些总统
德意志国联邦(魏玛共和国)大总统
1、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1919年2月11日—1925年2月28日 德国社会民主党
代总统 汉斯·路德(Hans Luther)1925年2月28日—1925年3月12日 无党籍
代总统 沃尔特·西蒙斯(Walter Simons)1925年3月12日—1925年5月12日 无党籍
2、保罗·冯·兴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1925年5月12日—1934年8月2日 无党籍
德国总统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纳粹德国)
1、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1934年8月2日—1945年4月30日 纳粹党
2、卡尔·邓尼茨(Karl Dönitz)1945年5月1日—1945年5月23日 纳粹党
德国总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元首(东德)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
代总统 约翰尼斯·狄克曼(Johannes Dieckmann)1949年10月7日—1949年10月11日 东德自由民主党
1、威廉·皮克(Wilhelm Pieck)1949年10月11日—1960年9月7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代总统 约翰尼斯·狄克曼(Johannes Dieckmann)1960年9月7日—1960年9月12日 东德自由民主党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1、瓦尔特·乌布利希(Walter Ulbricht)1960年9月12日—1973年8月1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代主席 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1973年8月1日—1973年10月3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2、维利·斯多夫(Willi Stoph)1973年10月3日—1976年10月29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3、埃里希·昂纳克(Erich Honecker)1976年10月29日—1989年10月18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4、埃贡·克伦茨(Egon Krenz)1989年10月18日—1989年12月3日 德国统一社会党
5、曼弗雷德·格拉赫(Manfred Gerlach)1989年12月3日—1990年4月5日 东德自由民主党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人民议会主席
1、萨宾娜·伯格曼-普尔(Sabine Bergmann-Pohl)1990年4月5日—1990年10月2日 东德__民主联盟
德国总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统
代总统 卡尔·阿诺德(Karl Arnold)1949年9月7日—1949年9月13日
德国前总统克里斯蒂安·武尔夫
__民主联盟
1、特奥多尔·豪斯(Theodor Heuss)1949年9月13日—1959年9月12日 德国自由民主党
2、卡尔·海因里希·吕布克(Karl Heinrich Lübke)1959年9月13日—1969年6月30日 __民主联盟
3、古斯塔夫·海涅曼(Gustav Heinemann)1969年7月1日—1974年6月30日 社会民主党
4、瓦尔特·谢尔(Walter Scheel)1974年7月1日—1979年6月30日 德国自由民主党
5、卡尔·卡斯滕斯(Karl Carstens)1979年7月1日—1984年6月30日 __民主联盟
6、里夏德·冯·魏茨泽克(Richard von Weizsäcker)1984年7月1日—1994年6月30日 __民主联盟
7、罗曼·赫尔佐克(Roman Herzog)1994年7月1日—1999年6月30日 __民主联盟
8、约翰内斯·劳(Johannes Rau)1999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德国社会民主党
9、霍斯特·克勒(Horst Köhler)2004年7月1日—2010年5月31日 __民主联盟
代总统 延斯·伯恩森(Jens Böhrnsen)2010年5月31日—2010年7月1日 德国社会民主党
10、克里斯蒂安·武尔夫(Christian Wulff)2010年7月2日—2012年2月17日 __民主联盟
代总统 霍斯特·泽霍费尔(Horst Seehofer)2012年2月17日—2012年3月18日 __民主联盟
11、约阿希姆·高克(Joachim Gauck)2012年3月18日—2017年3月22日 无党派
12、弗兰克·瓦尔特·施泰因迈尔(Frank-Walter Steinmeier)2017年3月22日—今德国社会民主党
德国总统选举的新政制度
组织形式
德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其原理是,公民把立法权和行政权交给议会,议会又把其中的行政权交给以联邦总理为首的内阁政府。而行政权主要由联邦政府、联邦总理和联邦总统来担负。
联邦政府的存在以联邦与联邦议院的信任为条件,对联邦总理提出“不信任案”是联邦议院最重要的权力之一。
德国政治制度国家元首
德国的国家元首为总统,总统不是联邦政府成员,地位相当于立宪制国家的君主,只拥有形式上的权力,不直接领导内阁(政府),不负行政责任。
德国政治制度政府首脑
德国的首脑是总理,总理拥有组阁权,挑选各部部长和政府主要官员,提出对联邦总统有约束力的任免名单;决定联邦政府的内外方针政策,并对此项联邦议院负责;决定联邦政府的建制;战时直接取代国防部长,担任三军统帅,指挥联邦军队;必要时有权要求联邦议院提前召集联邦议院全体议会,提请联邦总统解散联邦议院,举行全国大选等大权。
德国政治制度决策形式
内阁会议是联邦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由联邦总理和各部部长参加,总理(缺席时由副总理)主持。内阁会议实行集体决议,集体负责原则,会议必须有半数部长出席时才能作出决议。依基本法规定,在由联邦总理制定的政治方针范围内,联邦各部部长可独立地负责领导各自主管的部门。联邦各部部长之间出现意见分歧,不是由联邦总理一人说的算,而是要由联邦政府裁决。这就是联邦政府决策的三原则:总理原则、部门原则和集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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