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归属地转移到成都了可以都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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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社保卡是不用转移的,目前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社保卡还不能通用,当社保卡持有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异地后,转入地的社保机构会重新给转移者办理一张新的社保卡,原参保地的社保卡就自然失效。但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在原参保地可以继续使用。社保卡归属地转移:归属地转移需要的是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原社会保障卡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归属地转移。有的地方可能需要将行缴费,最好再带一张银行卡。如果是单位经办人为职员办理归属地转移的话,需要准备委托书,且经办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委托书,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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