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区别
法律分析: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的职责有何区别
1、政协委员的产生与人大代表不同。政协委员是由参加政协的各个界别和有关方面推荐、提名;要经过多方面的反复协商,最后经过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政协委员代表党派或团体及各界人士的意见。政协委员在政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政府出谋划策,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2、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过程中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人大代表是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4、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