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说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42年6月,英军进犯长江,8月兵临南京城下。卖国.贼耆英、伊里布代表清政府,璞鼎查代表英国侵略者,在南京江面的英舰汉华丽号上签订了不平等的中英《南京条约》。条约共七十三条,
1843年,英国侵略者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件。附件规定: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造屋(后来发展为租界);中英商民之间发生纠纷,英国人由英国领事处理,不受中国法律制裁,这就是所谓“领事裁判权”;中国给其他国家的权益,英国同样可以享受,这就是片面的“最惠国待遇”。1844年,美国和法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英美法等国侵略者通过上述不平等条约,取得了一系列侵略权益,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这些条约签订前,中国是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条约签订后,外国商品开始倾销到中国市场,对中国的自然经济起了解体的作用,小农经济逐渐破产。总之,《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从封建社会一步一步地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变为外国资本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而资本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各种矛盾中的最主要矛盾。
从此以后,近代中国的革命运动,就是中国人民反对资本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因此,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的转折点,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而中英《南京条约》正是套在中国人民头上的第一具枷锁,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