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房子有权不给父母住吗
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孝”是我们做人的诸德之本,百善之先,更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第19条等法律规定, 成年子女依法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除此之外成年子女有义务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在条件低劣的房屋。如果成年子女驱赶老人居住等不赡养父母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规定,老年人因经济困难,导致很难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的,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七十二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