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大塘规划开发到哪
法律分析:按照新型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大塘镇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调出未列入近期开发建设计划的预留建设用地,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大塘社区和太安村等;同时按照保障近期项目用地需求的原则,将近期拟开发建设但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调为预留建设用地,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大塘社区和南荣村等。
规划调整后,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为302.66公顷,全镇2010-2020年共安排新增城镇用地规模为210.3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规模为95.00公顷),其中2014-2020年新增210.16公顷。调整后,城镇用地主要分布在大塘社区、太安村和南荣村。
法律依据:《大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1.1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充分衔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和非建设占用耕地,减少耕地流失,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占用耕地要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占补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基本农田数量,提升基本农田质量。
规划调整前,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323.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51.7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占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的73.45%;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29.71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31.22公顷。
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812.5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240.00公顷(基本农田上图面积9245.7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占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的72.12%;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04.55公顷以内,其中2014-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82.2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163.73公顷,其中2014-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627.07公顷。
与规划调整前相比,耕地保有量增加488.7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增加188.2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减少231.1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减少125.16公顷,补充耕地增加932.5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