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缴款书怎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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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凭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海关完税凭证)依票面列明的增值税额申报抵扣。并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完税凭证不需要认证,应使用通用税务采集软件进行采集(该软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采集时注意:海关代码,就是填写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右上角号码的前四位。采集完毕后,从软件内打印出《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并导出电子数据至软盘。 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除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随同纳税申报表一起报送给税务机关。不报送清单及电子数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负有纳税义务,应凭海关填发的《海关专用缴款书》向银行缴纳其进出口货物的应付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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