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学区划分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鞍山市第十四中学:沙河办事处(工业社区);立山办事处(铁路社区、劳动社区、西简易社区、立府社区、源北社区、万平社区、广场社区)
鞍山市北星学校(中学部):沙河办事处(热电社区、东沙社区、东环社区);立山办事处(北沙社区、中心社区、中沙社区、西沙社区);沙河镇(西沙村、东沙村、羊草庄村)
鞍山市第二十七中学:深南办事处(朝阳社区、深沟社区、健身社区);深北办事处(龙家社区)
鞍山市第三十中学:曙光办事处(新风社区、山嘴子社区、苗圃社区、红光社区);陈家台;
鞍山市第四十八中学:双山办事处(新兴社区、群乐社区、红钢社区、立桥社区、双胜社区、双鑫社区、双益社区、双东社区、友谊社区);友好办事处(永安社区、光明社区、团结社区、商行社区、友好社区);立山办事处(广场社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13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