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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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金人社发 [2020] 58号) 正式印发,涵盖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博士后工作补助、来金招聘交通补贴、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奖励、柔性引才补助等七项政策,为来金就业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方位优惠扶持,
吸引更多青年人才集聚金华。
法律依据:《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第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人才申报条件: 2020年5月4日(含)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市(区) 属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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