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高中转到普通高中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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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高中转到普通高中是可以的,转学规定:
1、因正当理由需要市内学校之间转学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凭有关证明向原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以转学。
2、普通高中学生跨县(市)转学,须有正当理由。由本市转往外县(市)就读的,由学生或监护人凭有关证明向原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由外县(市)转来的学生须凭本人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同意的原学校转学证书和含当地省高中会考办公室确认的会考成绩证明等学籍档案,经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以转学;对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确因其监护人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转学,而学生或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有困难的,向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普教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3、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或综合高中学习,经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普通高中应准予转学。中等职业学校或综合高中学生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习,经转入的普通高中考核,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可同意转学。
4、高一第一学期的新生和高三学生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学。
5、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或开学前一周内办理。学生确因其监护人从外地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须转学者外。
1、因正当理由需要市内学校之间转学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凭有关证明向原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以转学。
2、普通高中学生跨县(市)转学,须有正当理由。由本市转往外县(市)就读的,由学生或监护人凭有关证明向原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由外县(市)转来的学生须凭本人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同意的原学校转学证书和含当地省高中会考办公室确认的会考成绩证明等学籍档案,经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以转学;对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确因其监护人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转学,而学生或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有困难的,向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普教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3、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或综合高中学习,经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普通高中应准予转学。中等职业学校或综合高中学生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习,经转入的普通高中考核,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可同意转学。
4、高一第一学期的新生和高三学生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学。
5、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或开学前一周内办理。学生确因其监护人从外地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须转学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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