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转出后,原来的土地该归谁?村委会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关系着千千万万个即将落户和已经落户城市农民的切身利益,此问题有两个关键点,第一是否是全家户口转出;第二如果全家户口转出,时间是2019年以前还是以后。
针对以上两点,可分以下情况分析:
一、家庭成员部分转出。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土地承包的对象是家庭户,并不是家庭户中的一个人,1997年第二轮土地分配后,承包期为30年至2027年结束,我国为了保持土地长期稳定不变,十九大中提出土地承包期在原先基础上延续30年至5057年。此期间,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且大规模土地再分配不会出现,也就是说只要家庭户没还有一个成员存在,承包期内原先分配的土地仍由该成员耕种,其他成员不管户口调出还是去世都遵循这个原则,待家庭户自然消亡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二、户口全家迁出。
为什么提2019年这个时间呢?因为2019年初《土地承包法》针对户口全家迁出人员土地是否收回问题做了明显改动,全家户口迁往设区的县市后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修改为自愿上交,并对自愿上交土地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所以,2019年初关键时间节点,之前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之后决定权属于户口迁出的农民。但第二轮土地到期后是否也能延续30年承包期,相关部门仍在研究之中。
三、2019年户口迁出后,承包的土地如何处理。
2019年,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结束,土地确权证也会陆续发下来,此证件有很多实际用途,既能保障迁出农民的土地权益,又能方便土地流转,还有抵押贷款等作用。为了避免土地抛荒两年以上,村集体收回原承包地的情况出现,可以将承包地长期流转于种地大户或短期出租,如果在偏远地区可以免费让亲朋好友代为耕种。
总之,现行的土地政策是偏向农民的,特别是2019年《土地承包法》修订以来,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户口迁出后原承包地在承包期内仍归他经营,这是非常明显的进步。但是,我还是规劝那些准备全家进城落户的网友,尽量留下一人的户口,最大化的保住农民的那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