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以对方患乙肝主张婚姻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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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宗峰
2022-04-27 · 建设工程,刑事辩护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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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重大疾病,乙肝并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对方患有乙肝为由要求宣告婚姻无效,于法无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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