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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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此条款表明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有两种情况,一种由法人承担,第二种由法人承担后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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