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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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工资的两个最低标准,劳动者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进行确定,即用人单位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80%,或者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有权可以选择其一种作为自己的工资标准。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劳动者不能高效地为企业创造效益,所以不应“享受”正式劳动者的待遇,因此他们就在试用期工资上做出“规定”,尽可能少给或者不给试用期工资。
扩展资料
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一样的,社保,公积金等,都和正式员工一样需要依法缴纳。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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