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济南中考的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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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昨天召开,中考政策出台。
由于我市将在2010年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今年中考政策变化不大,文化课考试将在6月12日开始,中考总成绩为570分。
中考文化课6月12日开考
今年中考文化课考试将继续实行卷面考试与等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4日,每场考试均为120分钟。
中考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
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 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体育60分,总分570分。
信息技术与文科综合采用等级考核评价方式。
体育测试时间为4月13日至24日。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考试成绩按 A(优秀)、 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公布,考试等级为D级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009年中考只允许信息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今年中考文化课考试将进一步降低考试难度,各学科试题难度比例为7:2:1,难度系数控制在0.70左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力求比例合理、层次清晰、题量适当、难度适宜。
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将于6月28日前通过发放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公布。
2009中考时间
6月12日 9:00-11:00 语文 3:00-5:00 理科综合6月13日 9:00-11:00 数学 3:00-5:00 文科综合6月14日 9:00-11:00 英语(含听力测试)
高中按校划线错时录取
今年高中学校录取预计7月5日开始。
考生成绩达不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必须在确保达到招生总数70%的基础上,力争适度扩大。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
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
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
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
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结束后,在严格控制班额的基础上,可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及办学实际招收择校生,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
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的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计划内录取的考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
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
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招生的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学生的收费标准收取。
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指标生分配学校升至14所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学校新增济南外国语学校,学校将把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0%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今年我市实行指标生录取的高中学校升至14所。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将计划内(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系面向市区的计划)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各指标生分配学校指标分配办法是: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将指标生分配计划的65%,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将指标生分配计划的45%,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剩余10%的指标作为奖励指标进行分配,其中将5%指标生奖励数额分配至2008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初中学校,另将5%的指标生奖励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09至2010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指标生全部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列入指标生录取。
达不到指标生最低提档分数线或虽达到但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指标生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及借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可报两个普通高中志愿
我市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10日。
除推荐生录取试点的5所学校之间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以兼报。
考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初中毕业生。
报考普通中专必须持有我市户籍证明。
报考济南师范、济南幼师的考生,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有面试和加试要求的,考生需经面试和加试合格后方可报名,面试和加试的范围、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职业学校招生指南》。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
中考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推荐生学校新增济南外国语学校
今年我市将有5所学校接收推荐生,它们分别是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
根据我市中考政策,推荐生试点学校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
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申请。
推荐生申请人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高中招收推荐生的试点学校不得单纯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或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
试点学校将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为扶持民族教育学校发展,山东省济南 *** 中学、济南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分别向山东省济南 *** 中学的高中部和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
推荐保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体育特长生录取须达统招线70%
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至30日。
特长生成绩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才可列入计划内录取。
我市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分别按不超过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4%和6%比例确定入选人数。
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组织报名和测试工作。
测试结果须张榜公示三天,然后按择优的原则确定人选,填写特长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经招生学校测试确定的体育特长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录取分数线70%、其他各类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录取分数线80%的,且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达不到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报中招办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规定录取。
招收各类特长生的学校严格遵守市教育局的招生工作要求,不准与学生签订各种形式的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不得随意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
由于我市将在2010年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今年中考政策变化不大,文化课考试将在6月12日开始,中考总成绩为570分。
中考文化课6月12日开考
今年中考文化课考试将继续实行卷面考试与等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4日,每场考试均为120分钟。
中考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
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英语含听力 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体育60分,总分570分。
信息技术与文科综合采用等级考核评价方式。
体育测试时间为4月13日至24日。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考试成绩按 A(优秀)、 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公布,考试等级为D级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009年中考只允许信息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今年中考文化课考试将进一步降低考试难度,各学科试题难度比例为7:2:1,难度系数控制在0.70左右,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力求比例合理、层次清晰、题量适当、难度适宜。
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将于6月28日前通过发放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公布。
2009中考时间
6月12日 9:00-11:00 语文 3:00-5:00 理科综合6月13日 9:00-11:00 数学 3:00-5:00 文科综合6月14日 9:00-11:00 英语(含听力测试)
高中按校划线错时录取
今年高中学校录取预计7月5日开始。
考生成绩达不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必须在确保达到招生总数70%的基础上,力争适度扩大。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
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
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
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
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录取结束后,在严格控制班额的基础上,可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及办学实际招收择校生,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
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的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计划内录取的考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
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
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招生的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学生的收费标准收取。
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指标生分配学校升至14所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学校新增济南外国语学校,学校将把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0%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今年我市实行指标生录取的高中学校升至14所。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将计划内(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系面向市区的计划)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各指标生分配学校指标分配办法是: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山东省济南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将指标生分配计划的65%,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将指标生分配计划的45%,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剩余10%的指标作为奖励指标进行分配,其中将5%指标生奖励数额分配至2008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初中学校,另将5%的指标生奖励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09至2010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指标生全部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列入指标生录取。
达不到指标生最低提档分数线或虽达到但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指标生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及借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可报两个普通高中志愿
我市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10日。
除推荐生录取试点的5所学校之间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以兼报。
考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初中毕业生。
报考普通中专必须持有我市户籍证明。
报考济南师范、济南幼师的考生,必须持有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签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书》。
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有面试和加试要求的,考生需经面试和加试合格后方可报名,面试和加试的范围、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职业学校招生指南》。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
中考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推荐生学校新增济南外国语学校
今年我市将有5所学校接收推荐生,它们分别是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
根据我市中考政策,推荐生试点学校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
凡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申请。
推荐生申请人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高中招收推荐生的试点学校不得单纯采用文化课考试形式或以学生初中阶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成绩为依据选拔推荐生。
试点学校将采取面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为扶持民族教育学校发展,山东省济南 *** 中学、济南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分别向山东省济南 *** 中学的高中部和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
推荐保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体育特长生录取须达统招线70%
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至30日。
特长生成绩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才可列入计划内录取。
我市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分别按不超过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4%和6%比例确定入选人数。
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组织报名和测试工作。
测试结果须张榜公示三天,然后按择优的原则确定人选,填写特长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经招生学校测试确定的体育特长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录取分数线70%、其他各类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录取分数线80%的,且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达不到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报中招办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规定录取。
招收各类特长生的学校严格遵守市教育局的招生工作要求,不准与学生签订各种形式的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不得随意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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