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督促程序

 我来答
实用干货君
2023-01-04 · TA获得超过45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958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77.4万
展开全部
  一、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二、督促程序终结的情形:

  ①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

  ②债务人在支付令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

  ③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将支付令送达债务人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依职权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④债务人在支付令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

  ⑤债务人在支付令送达之日起15 日,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支付令即为生效,支付令与生效的判决具有相同效力。即具有确定力与执行力。对于人民法院驳回支付令申请的裁定和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

  注意:督促程序终结有裁定终结和自然终结两种。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在法定的期间履行了债务,督促程序自然终结。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