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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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国家公祭日
纪念日期: 12月13日
起源事件: 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陷南京开始的大屠杀
节日类型: 国家公祭日、纪念日
节日活动: 祭奠南京大屠杀死难的国民
节日意义: 牢记历史、勿忘国耻、凝聚力量、奋力拼搏
设定时间: 2014年2月27日下午
设立机构: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国家公祭日 - 祭日介绍
国家公祭日,是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二战屠杀中的死难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
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已成为国际惯例。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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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悼念南京死难者和所有惨遭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牢记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宣示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坚定立场,2023年12月13日10时,将在南京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
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南京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人员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南京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人员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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