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文以载道”这种文学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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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传统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学观念,文学是一种教化的工具,它属于说的范畴。儒家把文学纳入到维护“礼义”的轨道,作为道德教化的工具。孔子有“兴、观、群、怨”,荀子有“合先王,应顺礼义”和“美善相乐”的美学观,曹丕说: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韩愈、柳宗元有“文以明道”,周敦颐有“文所以载道”。中国古代的教化说与言志说,构成两条并行不悖的文学观念。文学的独特作用在于审美:文学的实用观念强调了文学对社会的实际作用,尤其持积极态度时,文学对促进人的解放,变革社会现实,推动社会前进,都能发挥积极作用。但文学对人的影响是全面的,它对社会的作用也是多方面的,它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作用应是审美教育作用,因为文学就是用美来感染人,愉悦人,来影响人的精神世界,这也是它区别其它意识形态的显著的属性。文学能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和精神上的愉悦,从而陶冶性情,提高精神境界,这是文学的审美作用。文学的其它作用都建立在审美作用这一最基本的作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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