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怎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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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对文学活动的特殊性质的概括,指文学是一种交织着无功利与功利、形象与概念、情感与认识等综合特性的话语活动。可从三个方面看:
第一,从目的看,文学并不直接寻求实际利益的满足,然而间接地或内在地又有某种功利性,即力求审美地掌握世界,并把审美无功利性当作实现现实功利目的的手段;
第二,从方式看,文学的审美形象既具有感性特征,又渗透着想象、虚构或情感等精神过程,并要求人以活生生的审美态度去把握。但形象被置入文学时,必须依赖于作家分析时代、素材、主题及预测读者反应的理性力量;
第三,从态度看,文学的形象世界直接凝聚着作家或读者的主体态度——审美情感,同时,也包含着他们的客观理智反映——认识。
第一,从目的看,文学并不直接寻求实际利益的满足,然而间接地或内在地又有某种功利性,即力求审美地掌握世界,并把审美无功利性当作实现现实功利目的的手段;
第二,从方式看,文学的审美形象既具有感性特征,又渗透着想象、虚构或情感等精神过程,并要求人以活生生的审美态度去把握。但形象被置入文学时,必须依赖于作家分析时代、素材、主题及预测读者反应的理性力量;
第三,从态度看,文学的形象世界直接凝聚着作家或读者的主体态度——审美情感,同时,也包含着他们的客观理智反映——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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