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阐述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目标制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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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阐述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目标制定的依据:确定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目标的心理学依据、社会依据、学科依据。要科学地确定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的目标,就必须研究儿童、研究社会、研究学科特点,从以上的三方面的综合信息中来确定。
我国学前教育界和发展心理学界对“学前儿童”这一概念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许多人在翻译英语资料时,把“学龄前儿童”(preschool children)、“幼儿”(young children)以及“早期儿童”(early childhood)等不同内涵和外延的概念都译成“学前儿童”。把正式进入小学阶段学习前的儿童统称为学前儿童。
按照国内外现行的医学以及心理学的分类,人从出生到幼儿期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出生和新生儿期(birth and newborn):出生—1个月;婴儿期(infancy):1个月—1岁,相当于乳儿期;学步儿期(toddler hood):1—2岁。
早期儿童期(early childhood):2—6岁,相当于幼儿期。尽管这一分类法正日益受到挑战,特别是对婴儿的分类更是莫衷一是。但是,通常把这几个阶段统称为儿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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