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复读经历不写对政审有影响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高中复读经历不写对政审没有影响。
高三复读经历没写,不影响公务员政审。公务员考试“报考信息”中的“学习经历”就直接填写上学年限就可以,如实填写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母校复读,直接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某中学读书即可,不必分开填写。
有以下情况,公务员政审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情况如下: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公共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