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没住交物业费吗
需要交,但是费用不是由业主承担。
物业条例第四十二条中提到,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新房物业费缴纳一般是从统一交房之日起算,通知交房未交房的业主一般也也要按照统一时间缴纳物业费。 具体情况可以和物业协商,或者参考当地物业管理条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业主因为种种原因,接到通知书以后没有及时验收,也没有入住,这种情况按照正常入住收取物业费
目前物业管理费的构成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费、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化粪便费、小区公用设备维修费、公共照明的电费、电梯运行费等。
从构成可以看出,物业费大部分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多为针对整个小区全体业主而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专门针对某一业主进行的服务。
从这个意义上讲,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业主的房屋是否使用,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服务。业主构买房屋的目的是投资,而物业服务也为业主的房屋起到了保值的作用,业主亦是物业服务的受益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可拒交。
5、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6、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7、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8、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9、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10、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11、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