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去括号时,要先算乘法,后算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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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变符号的法则:负负为正,负正为负。
去括号法则:
1、括号前是“+”,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去掉后,原括号里各项的符号都不改变。
2、括号前是“-”,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去掉后,原括号里各项的符号都要改变。
举例说明:
(1)+(-2)=-2,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去掉后,括号内不变号。
(2)-(-2)=+2,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去掉后,括号内变号。
去括号法则的依据实际是乘法分配律。
两个数的和(或差)与一个数相乘,可以把两个加数(或被减数、减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在把两个积相加(或相减),结果不变。
用字母表示数:(a+b)×c=a×c+b×c或(a-b)×c=a×c-b×c。
乘法分配律还可以用在小数、分数的计算上:乘法分配律的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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