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决定论的观点包括
环境决定论的观点包括自然地理环境论。
拓展资料——环境决定论
环境决定论即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理论,其萌芽、产生和发展有漫长的历史。孟德斯鸠是地理环境决定论的代表人物,拉采尔、辛普尔、普列汉诺夫或多或少予以肯定和继承。
其反对者数亦甚多,伏尔泰认为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地理环境无关),霍尔巴赫认为过度强调自然环境是错误的,法国年鉴学派布罗代尔认为单独的自然因素不能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还有斯大林等非地理环境决定论者,以及20世纪初法国维达尔、白吕纳等地理环境或然论者或者协调论者。
重要影响
对于地理环境决定论,拉采尔、辛普尔、普列汉诺夫或多或少予以肯定和继承。其反对者数亦甚多。
伏尔泰认为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地理环境无关,霍尔巴赫认为过度强调自然环境是错误的,法国年鉴学派布罗代尔认为单独的自然因素不能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还有斯大林等非地理环境决定论者,以及20世纪初法国维达尔、白吕纳等地理环境或然论者或者协调论者。
苏联社会主义一般认为,地理环境决定论具有不合理之处。因为人类社会制度的变迁和一个国家及其朝代的更替十分迅速,而相应的地形、气候、土壤、食物等几乎没有改变。以“山河依旧”或变化十分缓慢的地理环境作为社会历史发展变迁的决定性因素,不符合逻辑。
“欧洲在三千年内已经更换了三种社会制度:原始公社制度、奴隶占有制度、封建制度;而在欧洲东部,如在苏联,甚至更换了四种社会制度。在同一时间内,欧洲的地理条件变化极小。地理环境稍微重要一些的变化都需要几百万年,而社会制度的变化,甚至是极其重大的变化,只需要几百年或一两千年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