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的标志是
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的主要标志是三大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
1、三大改造。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实现的,它仅用四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5亿农民从个体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转变。
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引导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最后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逐步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2、三大改造的意义。
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各方面变化:
1、革命性质。
三大改造之前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三大改造后,我国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任务。
2、经济基础。
三大改造前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三大改造后,以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之一公有制成为我国唯一的经济基础。
3、生产关系。
三大改造之前,生产资料私有制大量存在,我国存在着民族资本家剥削工人等多种剥削关系;在三大改造后,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社会各阶级都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