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

 我来答
波斯猫K66
2023-08-08 · TA获得超过837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3.8万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469万
展开全部

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如下:

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体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但主体并不是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而是通过实践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人类历史表明,随着主体能力的不断提高,客体的范围会不断扩大。而客体范围的扩大,又反过来促进主体能力的提高。

这两方面的发展都是无限的。世界上只存在暂时尚未转化为现实客体的事物,不存在永远不可能成为现实客体的事物。人们在实践中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就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

与辩证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片面地、极端地夸大了主体的作用,认为主体派生客体;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只承认客体不依赖于主体,不承认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2018-06-11 广告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