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求助!!!!!!!!!!!!!!!
事情大概如下上午10时,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担保人询问其是否在家,但并没说明所为何事。担保人并不在家。下午6点,法院留了3张通知书,第1张是担保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第2张...
事情大概如下
上午10时,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担保人询问其是否在家,但并没说明所为何事。 担保人并不在家。 下午6点,法院留了3张通知书,第1张是担保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第2张是银行的取款通知书,第3张是信用社存款划拨通知书。 总共取款和划拨42000元。其中39000是应赔款。还有3000元是法院所谓的“执行费” 以上这些行为全部都是在担保人并未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我想询问以下几个问题。
1:法院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如若不合法。正确的执法程序是怎么样的?最好指出法院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呢?
2:法院当天发给担保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通知书后可以同时划拨其财产?在此程序之前不应该先冻结担保人的财产并下发冻结通知书并给予担保人一定时间进行筹款吗?
3:法院一直未审核真正的被执行人是否具有偿还赔偿款的能力。就直接把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并立即划拨其财产。 这是否侵害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4: 法院那3000元的所谓执行费貌似赚的也简单了吧?这样也行的?
5:担保人觉得法院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担保人想维权,该怎么维护担保人的权益?
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偿还所划拨的款项。从而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偿还其所需的赔偿款 展开
上午10时,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担保人询问其是否在家,但并没说明所为何事。 担保人并不在家。 下午6点,法院留了3张通知书,第1张是担保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第2张是银行的取款通知书,第3张是信用社存款划拨通知书。 总共取款和划拨42000元。其中39000是应赔款。还有3000元是法院所谓的“执行费” 以上这些行为全部都是在担保人并未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我想询问以下几个问题。
1:法院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如若不合法。正确的执法程序是怎么样的?最好指出法院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呢?
2:法院当天发给担保人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通知书后可以同时划拨其财产?在此程序之前不应该先冻结担保人的财产并下发冻结通知书并给予担保人一定时间进行筹款吗?
3:法院一直未审核真正的被执行人是否具有偿还赔偿款的能力。就直接把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并立即划拨其财产。 这是否侵害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4: 法院那3000元的所谓执行费貌似赚的也简单了吧?这样也行的?
5:担保人觉得法院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担保人想维权,该怎么维护担保人的权益?
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偿还所划拨的款项。从而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偿还其所需的赔偿款 展开
展开全部
真纠结,你这问题交代的不清楚,连什么担保都没说,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纠结,一开始先把问题交代清楚,大家才好帮你
1.假设你是担保,那法院的执行就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其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故在执行过程中可追加保证人为被执行人。
2.法院的通知可以留置送达,你不在家不影响送达生效
3.法院能追加被执行人,但是不能直接执行而是应该指定履行期限,逾期不履行才强制执行,除非你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依据是民诉216条
4.强制执行的话可以直接划拨,不必先冻结。先冻结那是因为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依据是民诉法218条
5.纠结啊,如果你是连带保证,就算债务人还有几个亿也是可以先执行你的。只有你是一般保证,那就得先审核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如果你是一般保证,那你就提出让法院先去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这叫先诉抗辩权
6.执行费是有依据的,而且执行费确实就是被执行人出钱,如果你逾期不履行的话还可以收你双倍利息...依据是民诉法229条
7.想维权自然有救济的途径啊:接到通知后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如果被驳回的话,在驳回裁定送达10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即可。依据是民诉法202条
建议你请律师吧,晚点不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话,估计你得帮他全赔完。你赔了倒是还可以向他追偿,但如果他真没钱的话你就悲剧了
祝好!
1.假设你是担保,那法院的执行就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其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故在执行过程中可追加保证人为被执行人。
2.法院的通知可以留置送达,你不在家不影响送达生效
3.法院能追加被执行人,但是不能直接执行而是应该指定履行期限,逾期不履行才强制执行,除非你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依据是民诉216条
4.强制执行的话可以直接划拨,不必先冻结。先冻结那是因为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依据是民诉法218条
5.纠结啊,如果你是连带保证,就算债务人还有几个亿也是可以先执行你的。只有你是一般保证,那就得先审核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如果你是一般保证,那你就提出让法院先去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这叫先诉抗辩权
6.执行费是有依据的,而且执行费确实就是被执行人出钱,如果你逾期不履行的话还可以收你双倍利息...依据是民诉法229条
7.想维权自然有救济的途径啊:接到通知后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如果被驳回的话,在驳回裁定送达10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即可。依据是民诉法202条
建议你请律师吧,晚点不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话,估计你得帮他全赔完。你赔了倒是还可以向他追偿,但如果他真没钱的话你就悲剧了
祝好!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14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