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的快递被弄丢了,该找谁负责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快递暂行条例
可以先联系客服,跟客服说明情况,他们可能会赔货
可以联系快递公司,他们的责任,一般都是会负责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保底的话,应该可以赔全款,如果没有的话,应该只能赔偿邮费的2-3倍。
出现这种情况,也只能以协调解决,找到最有利的解决办法。
其它私人、像顺风、申通、圆通、韵达、.......等都是个体户加盟
交个几千块钱就做外地的代理、货到后负责本地方派送、一票就赚个几毛钱、
要收到本地货才有利润、有些派送部生意清淡(大多数、大城市加盟店强点)就找客户的货出气、发现值钱的东西就偷点、本人从广东发月饼到各城市、用的是不同的私人快递公司、货到后反馈均有缺斤短两现象、唯有中国邮政值得托付、到底是世界4大快递企业、也是国企、所以我们在寄托有价值的东西时尽量选择中国邮政.100多年的历史、几代人心血创立的品牌、但是邮政的毛病是工作人员不那么热情、当然现在也改进了许多、关键在于人与人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