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主要是这道题他没说是多选还是单选。C是对的 D感觉也是对的。
概念性问题还是理解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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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主要是这道题他没说是多选还是单选。C是对的 D感觉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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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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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对的,abstract类不能实例化。
B错,final类不能被继承。
C是对的,一个类不能同时是abstract和final的。编译不通过。
D前半句对,如果一个类存在abstract方法,那么类也必须是abstract,否则编译不通过。后半句也是没有问题的,虽然一个类是abstract,但是它可以没有任何方法,只定义一些变量,常量,字段等。
B错,final类不能被继承。
C是对的,一个类不能同时是abstract和final的。编译不通过。
D前半句对,如果一个类存在abstract方法,那么类也必须是abstract,否则编译不通过。后半句也是没有问题的,虽然一个类是abstract,但是它可以没有任何方法,只定义一些变量,常量,字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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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是对的。。abstract类的抽象方法需要子类实现。。但final又不能继承。。这是矛盾的。。所以他们只能有一个。。
D也是对的。。一旦有抽象方法。。那么这个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的。。
D也是对的。。一旦有抽象方法。。那么这个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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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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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目应该是选错误的是哪一个吧
B是错误的,其他都是正确的。
final类是最终类,不能被任何其他类所继承,用它定义的类不能再派生子类。
B是错误的,其他都是正确的。
final类是最终类,不能被任何其他类所继承,用它定义的类不能再派生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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