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标签上安全技术类别(分ABC类)各代表什么?
1、A类是婴幼儿服装;
2、B类服装就是可以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比如床单、内衣等产品;
3、C类产品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比如外套、窗帘、布艺就是C类产品。
2003年出台的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纺织类产品的甲醛含量、色牢度、pH值、芳香氨含量等做了规定,把纺织产品的安全类别分为A、B、C三种。
据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只有安全类别在B以上的产品,才适合贴身穿着。
扩展资料:
消费者购买衣服时,应注意参看衣服的商标及货号。衣服商标上的货号还能透视出生产年份、季度等隐形信息,如货号为K2084JJ333—990的,K代表着公司品牌的缩写、2表示种类,08是年份,4是季度、JJ33是货品的种类及流水号等,990代表颜色的编码。
纺织服装在印染等生产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或多或少含有或者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消费者应注意从衣服商标上标明的相关指标中辨认出衣物的质量安全水平。
正规渠道销售的服装都会在吊牌上标出安全类别,消费者在选购着装时注意辨别衣物的安全类别,避免将标为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衣服贴身穿着。
参考资料来源:东南网-千元毛衣竟致皮肤瘙痒? C类产品不能贴身穿
A类:婴幼儿用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根据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纺织品服装提出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中,第四章产品分类,第一节有明确规定产品分为3类:
A类:婴幼儿用品;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三类产品对应的类型如下:
扩展资料
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第二节规定,婴幼儿用品应符合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产品的技术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或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A类、B类或C类规定需要达到技术标准如下:
A类:婴幼儿产品
B类:可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请搜索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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