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问题
结婚前我父亲给我买了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我要是离婚是不是这套房子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回答一定要准确,如果不太清楚还是别回答了!!)...
结婚前我父亲给我买了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我要是离婚是不是这套房子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回答一定要准确,如果不太清楚还是别回答了!!)
展开
1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2001年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受结婚8年后的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婚前协议约定的除外。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该套房子是是你婚前财产,即你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谓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离婚时,该套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从而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独立出来,并从财产取得的时间及财产的性质将夫妻个人财产分成五个方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从而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独立出来,并从财产取得的时间及财产的性质将夫妻个人财产分成五个方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结婚前你父亲给你买的房子,写的是你的名字,是你父亲赠与给你个人的,永久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你结婚后不管多少年,都不会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广东胡律师:
婚前给你买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只要你婚后没有把房产证上加上你配偶的名字,那就永远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话不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给你买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只要你婚后没有把房产证上加上你配偶的名字,那就永远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话不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