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是实体经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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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有使用价值,其构成要素是地价、造价以及附在它上面的税费和其他费用,当然还包括地理位置等特殊因素。房子的实际价格由使用价值和实时供需矛盾所决定。这部分价格属于实体经济。当房子的价值高出使用价值,就成了虚拟经济的产物。
1、房地产如果是炒买炒卖,就不属于实体经济。如果是这样,三亚的房子最多也只能是三四千,北京二环外的房子最多也不过七八千,怎么能卖三万四万甚至七万八万呢?所以现在的房子已经远离了居住功能,变成了一种投资品,它的价值已不再是使用价值而成了投资价值。所以房地产也就成了虚拟经济的产物。
2、房子如果只是用来住的,房地产自身需要砖瓦沙石,就是实体经济,如果是用做炒作的,就是虚拟经济了。
房子是用来住的,它的价值就是使用价值,其构成要素是地价、造价以及附在它上面的税费和其他费用,当然还包括地理位置等特殊因素。房子的价格应该由其使用价值和当时的供需矛盾所决定。这样的房地产价格体系应该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
3、房地产成了虚拟经济,那么投资房地产就成了高风险的行业。它的资产价格是虚拟的,是有溢价的,如果溢价严重就成了泡沫,三千元的房子可以卖两万,同样它也可能只卖得起三千甚至二千八。
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1、房地产如果是炒买炒卖,就不属于实体经济。如果是这样,三亚的房子最多也只能是三四千,北京二环外的房子最多也不过七八千,怎么能卖三万四万甚至七万八万呢?所以现在的房子已经远离了居住功能,变成了一种投资品,它的价值已不再是使用价值而成了投资价值。所以房地产也就成了虚拟经济的产物。
2、房子如果只是用来住的,房地产自身需要砖瓦沙石,就是实体经济,如果是用做炒作的,就是虚拟经济了。
房子是用来住的,它的价值就是使用价值,其构成要素是地价、造价以及附在它上面的税费和其他费用,当然还包括地理位置等特殊因素。房子的价格应该由其使用价值和当时的供需矛盾所决定。这样的房地产价格体系应该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
3、房地产成了虚拟经济,那么投资房地产就成了高风险的行业。它的资产价格是虚拟的,是有溢价的,如果溢价严重就成了泡沫,三千元的房子可以卖两万,同样它也可能只卖得起三千甚至二千八。
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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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判断一个经济形态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不能简单地看他的部分属性,或者某一时间段的属性,而是要看它的具体情况。房地产经济,在我国的行业划分中是作为单独的一个行业列出的,这也说明了这个行业的特殊性。房地产行业产业链比较长,我们要判断其属性,需要从产业链的角度来分析。
房地产经济运行的第一步,是房地产企业的“拿地”,在获得土地的过程中,银行、房地产企业都是参与者。银行通过贷款给房地产企业来获得利息收入,从这个角度来说,房地产经济已经具有了虚拟经济的成分。房地产企业也通过贷款来受让土地,其后续活动都会受益于融资这个过程,因此也具有了虚拟经济的成分。
在接下来的房地产企业盖房子的过程,其实质是商品的生产过程,这一个过程不涉及虚拟经济的成分,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加工生产过程,工人通过劳动、原材料供应商通过商品交易都获得了相应的收益,这个经济过程具有显著的实体经济特征。
在住房的销售环节,除去部分全款进行交易的客户外,大部分客户都通过按揭贷款来完成房屋的购买过程,这个时候银行又参与了进来,因此,也有了虚拟经济的成分。而购买房屋的客户,一部分出于自住的目的,对购买的房子不会进行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短期交易,因此,不是以投资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这时候是实体经济链条的一部分。而部分购房者购买房屋并不是以自住为目的,而是为了等待房屋升值后继续出售,以获取价差收益,这个时候房屋已经具有了投资品的特征,购房者实现了以钱生钱的目的,虚拟经济的成分再次出现。
通过全产业链分析,可以看出,房地产经济不能简单的界定为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房地产经济是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互相融合的一种经济形态,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严控这一经济形态中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成分的比例,这一比例向任何一方的失衡,都会损害这一经济形态的运行状态。目前我国实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就是从政策层面来干预这一比例,使其回归并保持在正常的范围之内,从而保证其长期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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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判断一个经济形态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不能简单地看他的部分属性,或者某一时间段的属性,而是要看它的具体情况。房地产经济,在我国的行业划分中是作为单独的一个行业列出的,这也说明了这个行业的特殊性。房地产行业产业链比较长,我们要判断其属性,需,,要从产业链的角度来分析。 房地产经济运行的第一步,是房地产企业的“拿地”,在获得土地的过程中,银行、房地产企业都是参与者。银行通过贷款给房地产企业来获得利息收入,从这个角度来说,房地产经济已经具有了虚拟经济的成分。房地产企业也通过贷款来受让土地,其后续活动都会受益于融资这个过程,因此也具有了虚拟经济的成分。 在接下来的房地产企业盖房子的过程,其实质是商品的生产过程,这一个过程不涉及虚拟经济的成分,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加工生产过程,工人通过劳动、原材料供应商通过商品交易都获得了相应的收益,这个经济过程具有显著的实体经济特征。 在住房的销售环节,除去部分全款进行交易的客户外,大部分客户都通过按揭贷款来完成房屋的购买过程,这个时候银行又参与了进来,因此,也有了虚拟经济的成分。而购买房屋的客户,一部分出于自住的目的,对购买的房子不会进行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短期交易,因此,不是以投资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这时候是实体经济链条的一部分。而部分购房者购买房屋并不是以自住为目的,而是为了等待房屋升值后继续出售,以获取价差收益,这个时候房屋已经具有了投资品的特征,购房者实现了以钱生钱的目的,虚拟经济的成分再次出现。 通过全产业链分析,可以看出,房地产经济不能简单的界定为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房地产经济是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互相融合的一种经济形态,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严控这一经济形态中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成分的比例,这一比例向任何一方的失衡,都会损害这一经济形态的运行状态。目前我国实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就是从政策层面来干预这一比例,使其回归并保持在正常的范围之内,从而保证其长期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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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体经济,不是虚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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