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专利有异议的,可以专利管理部门请求专利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扩展资料:
填写专利权无效请求书的方法
1、制作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2、必须使用中文。
3、注意将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的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权人、发明创造的名称填写清楚。
4、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应当有针对性,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第2款的规定。
5、制作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所列各项要求。
6、应在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6个月之后提出,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填写专利无效请求书的注意事项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2、本表第一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为多个人,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填写第一署名人位置,第一署名请求人为单位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3、本表第二栏应填写已在中国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并注明代理人证书号。
4、本表第四栏,应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明人的应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有证据的应写明其来源或出处。
专利文献应注明国别、专利号或申请号、分类号、申请日和公布日;非专利文献应注明文献的国别、名称、引用文章标题、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和期、卷、页数、段 落、图号等。
5、本表第一和第四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附页续写。
6、本表第五栏应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页数和份数。
7、本表第六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8、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推荐于2017-11-29
2013-11-21
201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