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省应届毕业生,能报考江苏省无锡市公务员考试吗?
2015-03-04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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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不含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无锡高校的外市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锡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两地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其他社会人员均限我市户籍。军队复、转军人可凭我市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报考。
3、报考监狱系统可放宽至本省户籍或生源。
4、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招考对象为: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我市各市(县)、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
(5)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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