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驾驶证被扣完12分怎么办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补缴罚款,重新考试;否则吊销驾照。
一、15日之内(自然日,不是工作日)去工行交罚款,否则驾驶证将被吊销;
二、交罚款7天后,可到临近的车管所预约交规学习班(50元报名费),并领取一个叫做“记录证”的手续;
三、重新参加考试,考满分才算通过,考试通过后,凭“记录证”消分;
四、拿着当时处罚现场的罚单,去对应的执法站领回驾驶证;
新的记分规定:
C1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将所处罚款交清并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即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驾驶证恢复正常。再带上《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取回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
谢谢!
如果,你就是个C票,那么就简单多了!
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如果,你要是B、A票,那就麻烦了!
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你不光要重考科目一,驾照而且还要被降级使用!
综上所述:驾照无论是被累计记满12分的,还是被一次扣满12分的,都要参加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只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考科目一之外,还要考科目三!
2019-09-22
15天内预约不到---属于无证,等考试通过,就恢复的(约不上,并不是拒绝考试,说明原因,一般可恢复正常的)但不能在考试通过前再驾车。
无论驾照是一次性扣12分,还是扣满12分,这时驾驶证已经被交警暂时扣留了。驾驶人需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会在20日内对其考试,也就是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话,计分予以清除,驾驶证自然会还给你。停用就是你再驾驶车辆被交警查到时就要按无证驾驶对待,而如果你参加了学习和考试,并通过了考试的,马上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无论驾照是一次性扣12分,还是扣满12分,这时驾驶证已经被交警暂时扣留了。驾驶人需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会在20日内对其考试,也就是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话,计分予以清除,驾驶证自然会还给你。停用就是你再驾驶车辆被交警查到时就要按无证驾驶对待,而如果你参加了学习和考试,并通过了考试的,马上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驾驶证扣12分15天没去学习?
有朋友问,驾驶证已经扣满12分了,但是在15日内都没有时间去参加学习怎么办?这时建议咨询一下交通管理部门,最好说清楚没去学习的原因。一般来说,没去参加学习,交通管理部门只能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这时就不能驾驶机动车了,否则按无证驾驶处理,等到参加学习考试后,才能拿回驾驶证。
如果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在15天内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根据(111)号令四十八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如果发现驾驶人有上述情形将不予换发新的驾驶证。驾驶人只有参加完教育和考试后方能换发新证。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交警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违反规定继续驾车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10种情况驾照将被吊销 扣12分15日内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