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卦的卦辞解释
豫:利建侯、行师。
郑玄曰:坤,顺也。震,动也。顺其性而动者,莫不得,得其所,故谓之豫。豫,喜逸说乐之貌也。震又为雷,诸侯之象。坤又为众,师役之象。故“利建侯、行师”矣。
虞翻曰:复初之四,与小畜旁通。坤为邦国,震为诸侯。初至五,体比象。四利复初,故“利建侯”。三至上,体师象,故“行师”。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
侯果曰四为卦主,五阴应之,刚志大行,故曰“刚应而志行”。
顺以动,豫。
崔觐曰:坤下震上,顺以动也。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
虞翻曰:小畜,乾为天。坤为地。如之者,谓天地亦动,以成四时,而况建侯行师。言其皆应而豫也。
而况建侯行师乎!
《九家易》曰:震为建侯,坤为行师;建侯所以兴利,行师所以除害。利兴害除,民所豫乐也。天地有生杀,万物有始终。王者盛衰,亦有迭更,犹武王承乱,而应天地。建侯行师,奉辞除害,民得豫说,君得安乐也。
天地以顺动,
虞翻曰:豫变通小畜。坤为地。动初至三成乾,故天地以顺动也。
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
虞翻曰:过谓失度,忒,差迭也。谓变初至需,离为日,坎为月,皆得其正,故“日月不过”。动初时,震为春。至四,兑为秋。至五,坎为冬。离为夏。四时位正,故“四时不忒”。通变之谓事,盖此之类。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虞翻曰:清,犹明也。动初至四,兑为刑。至坎,为罚。坎、兑体正,故“刑罚清”。坤为民,乾为清,以乾乘坤,故“民服”。
案:帝出震,圣人也。坎为法律,刑罚也。坤为众,顺而民服也。
豫之时义大矣哉。
虞翻曰:顺动天地,使日月四时,皆不过差。刑罚清而民服,故“义大”也。
《象》曰:雷出地奋,豫。
崔觐曰:震在坤坤,故言“雷出地”。雷,阳气,亦谓龙也。夏至后,阳气极而一阴生。阴阳相击,而成雷声。
雷声之疾,有龙奋迅豫跃之象,故曰“奋豫”。
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郑玄曰:奋,动也。雷动于地上,而万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佚动摇,犹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崇,充也。殷,盛也。荐,进也。上帝,天帝也。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钥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也。
综述:(雷地豫卦)
上震下坤,中存坎艮,上方动验,中方满险,下又止之,则其险无所用矣,雷在地上,震惊万物,屈者伸,藏者露,顺以动之,动以顺豫,君子则为逸豫之象,有贵合五行吉。
豫者悦也,卦中缺父母,以震卦初爻子水父母,伏于本卦初爻未土之下,未土是飞神,子水是伏神,土克水,谓之飞来克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