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StanSmith的创始人简介
adidas的创始人阿道夫(阿迪)·达斯勒先生有五个孩子,其中一个男孩,四个女孩,在Adi Dassler年龄越来越大的时候,他的儿子霍斯特·达斯勒开始掌管一部分adidas的业务,为什么说是一部分呢?这就涉及到当年adidas内部的一些派系斗争问题了,展且不表。当时Stan Smith也是美国戴维斯杯的一名出色的网球选手,凭借着他自己的表现,很快就征服了霍斯特,也就是老达斯勒的儿子。因此霍斯特非常想跟他签约,马上找到了Stan Smith的经纪人,但是经纪人说S先生已经和Converse公司有了意向性合同,并且说:你根本签不起他。这反倒激发了霍斯特·达斯勒的战斗欲望。他一直在努力寻找机会与史密斯签约,最终,史密斯先生的合约可以以公开竞标的形式敲定,在公开竞标之前,史密斯先生自己开口说了:我不在乎是什么样的合同,因为都是需要钱的,我更在乎的是有一条生产线,这里面的鞋子都是用我的名字命名的。霍斯特听到这句话,马上拍板答应,并且除了正规的赞助费用,5年内这双鞋的5%的利润是要交给Stan Smith先生的,从这双鞋衍生出来的其他的款式,Stan Smith会收取10年内的3%利润,单凭这个史密斯先生就已经赚到了1000万到2000万美金。想想,这是上个世纪60-70年代的事情,那个时候能够赚到如此多的钱,adidas在当时需要多么可怕的资本来支持,当然adidas通过这双鞋也赚了不少。
无巧不成书,根据资料显示,这双鞋销售的总量可能比有些其他体育用品公司公司所有款式的鞋销售总量都多,但是史密斯先生在1971年以后就再也没有获过什么奖,跟他同时期的很多选手水平不一定比他差,但就是因为这双鞋他的名字永远被人们记住了。相信多年以后Air Jordan系列也会让Jordan成为一种标志,而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名字。
和史密斯先生的这种签约模式整个影响了体育装备界的赞助模式的变更,直到今天,无论是哪家公司,签约明星的最高等级都是拷贝这种“签名专署并按比例分配利润”的模式。所以说Stan Smith这双鞋的意义绝非一般的鞋子可以比的。
回头过来说鞋,很多品牌也有类似的款式,Puma、包括nike,都是简单的鞋面,侧面打上一些小孔洞,显得非常低调,第一眼绝对看不出来是什么牌子。藤原浩有一阵在自己的Blog上放了一双nike tennis Classic,其实就是这双Stan Smith的形儿,他有一次来北京的时候穿的就是那双,赶巧问胡乱问过他一句,为什么喜欢这双鞋,他很简单地回答:因为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