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手续,标准是什么
2019-06-1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办理流程:
已故人员所在单位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连同死亡证明或因公牺牲的有关材料送区人事局。
由工资福利股计算抚恤金和丧葬费后,区直单位凭审批表到区民政局代领抚恤金和丧葬费并转交给其继承人,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学校凭审批表在该办事处财政所代领给其继承人,其它事业单位按拨款渠道支出。工
资福利股将留存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同时根据单位报送的工资统发信息在统发软件作停发工资处理。
丧葬费标准为所在县级行政区上年度3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为: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死者是在职人员的,以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抚恤金计发工资基数。
丧葬费的立法规定:
《德国民法典》第844条第1款规定:"在杀害的情形,赔偿义务人应向担负埋葬费的人赔偿埋葬费。"
《瑞士债务法》第45条第1项规定:"伤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赔偿金应当包括所支出的费用和丧葬费。"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094条第1款规定:"对受害人死亡负有责任的人,应向支付丧葬费的人赔偿必要的丧葬费。"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规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于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第36条规定对丧葬费进行赔偿,并在第3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一标准既考虑到了地域差异,又兼顾了公平,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标准,还简单易行、标准明确、便于掌握。
办理条件:机关、事业单位编工作员离退休员
办理材料:1、死亡证明或公牺牲关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式两份各街道办事处属事业单位式三份
办理流程:已故员所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连同死亡证明或公牺牲关材料送区事局由工资福利股计算抚恤金丧葬费区直单位凭审批表区民政局代领抚恤金丧葬费并转交给其继承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校凭审批表该办事处财政所代领给其继承其事业单位按拨款渠道支工资福利股留存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同根据单位报送工资统发信息统发软件作停发工资处理
丧葬费标准所县级行政区度3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烈士本前80月工资;公牺牲本前40月工资;病故本前20月工资死者职员前月基本工资作抚恤金计发工资基数;死者离退休员前月基
办理职工离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所要准备好哪些证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