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学习法律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我为什么学习法律?
(一)
因为读了七年法学,兼之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故常有人向我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涉及领域从婚恋子女、财产纠纷到伤亡赔偿等,不一而足。
几乎每次,我都先从法律专业角度做解答,然后再从社会层面做点延伸,倘若关系熟络的朋友,最后还要做些画蛇添足(抑或是“画龙点睛”),出一两个“非法”的点子——后者,在很多时候对于解决问题更有实际意义。
有很多次,咨询者听完我的答疑,不无羡慕地说:“学法律真好。你看,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的话让我哭笑不得。
笑,是因为我也觉得学法律真好,因为它不只让我有饭吃,还让我吃得很开心;哭,是因为他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是那样的朴素、纯粹和明净,好像法律无所不能,拥有法律这把利剑,公平和正义便永远与他们同在,所受到的冤屈肯定就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加以伸张。
倘若真如他们所认识的那样,按照现在中国法治建设程度,任何案件都会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都会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可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并不是这样的。
当然,我这样说,并没有取笑他们的意思,更不是觉得法律没用,相反,我觉得在一个具有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民众能对自己国家的法律有这种认识,是一件很值得庆幸的事,总比受到“冤屈”第一时间求老天保佑让自己碰见个“青天大老爷”或自认倒霉要好;此外,如果很多人对法律有这种认识,还说明这已经是一种良好的社会现象,是我国法治建设显现的最为深刻的成效。
关于法律的有用性,我个人是毫无置疑的,至少,靠它,我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不过,我毕竟是个小民众,没有什么大视野,做不到从国家法制建设和人类发展的高度去认识法律的神圣,但作为小民众的我,可以把自己跟法律的渊源告诉大家,让大家自行判断法律到底有没有用(除可以帮你找到一份工作外)。
(二)
十一年前,我高考后报考法学专业,并非像很多人想的那样,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神圣的专业,毕业后可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而是认为它可以帮我报仇。
是的,当初选择学习法学,原因很简单,就是想毕业后报考当地公检法系统的公务员,然后为我家报仇——这是我当时一个很肤浅却很强烈又真实的想法。
记得高考前的一个周末,我回了趟家。傍晚时,我跟父亲在大门前的场里干活,我问他想让我去哪个城市读书、报考什么学校以及什么专业……可是,不管我问什么,父亲都是一句话:“你看着办,反正额也晓不滴。”然后,就没有多余的话,只来来回回埋头干活,也不问我考试准备的怎么样了,好像我即将参加的那场考试跟他毫无关系。
父亲的少言寡语让我揪心的疼痛:这可不是我父亲的常态。
从小,和父亲一起干活,他特别喜欢跟我说话,我问一个问题,他每每先从生活中的具体例子说起,最后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一定要给我讲一大堆的道理才肯罢休。期间,父亲也总被我逗得呵呵傻笑,边笑边说:“额滴娃,心疼滴很。”
可是,几个月前,我的父亲突然间就变得沉默了,话一天天地少了起来。我给他多说两句,他就很不耐烦。
我们姐弟从小就很敬重父亲,只要父亲脸色不是很好看,我们就谨言慎行,生怕惹得父亲不开心。可是,那时面对父亲的沉默,我要做的不再是一味观父亲的脸色而顺应着他,而是要找到让他不再沉默的办法。
于是,我故作嗔怪到:“大大,你一点都不关心额。”
父亲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诧异道:“看你这娃说滴,额咋就不关心你了?”
父亲终于搭上我的话了,于是,我趁热打铁:“那你告诉额,你希望额以后挣很多钱呢,还是当官?这个你总晓得嘛。”
父亲沉思了一下,然后表情凝重地说:“钱多少算够?而且,再多的钱,一夜之间就可能烟消云散。当官好啊。你看,这次的事情,曹没个人,钱花了,亏吃了,事情还是么解决。”
够了,够了,这就够了,只要有父亲这么一句话,就够了,我就已经能知道他心里的一切想法了。
对我来说,报考的是哪个学校、哪个专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让我家人感到高兴、看到希望,让我们这个受到重创的家走出绝望、焕发生机。所以,虽然父亲只说了寥寥数句,但对我已经足够了。
于是,高考结束后,预估完分数,我毫不犹豫地填写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
那时,我只想毕业后报考当地公检法系统的公务员,然后为家人所遭受的冤屈和耻辱报仇雪恨。
(三)
事情还得从十三年前说起。
那年,我在县城读高中二年级。一天给家里打电话,多次无人接听,后来妈妈终于接上,一开始她就在电话中哭得死去活来。几经询问,才知几天前因家族纠纷,亲房中的一个女人天天来我家门口谩骂,我弟弟一气之下用斧头背敲打了她的胳膊,造成骨折。
事情一开始本是民事纠纷,我们家人送受伤者去医院治疗,并协商赔偿的事;可几十天之后,受伤者的小叔子回家,并经过一番众所周知的操作,一下子就成为刑事案件:我弟弟被逮捕了。
我小时候见过不少打架的,但从没见过有人被抓走——那时,家里有人被公安逮捕,简直就是天大的事。
我问妈妈,我弟弟现在哪里,她说被抓到县里去了,具体她也不知道。说完,就没完没了地哭开来。
因为当时学校教学抓得紧,周末我无法回家——且家人也不让我回去——所以,我并不知道家里成什么样子了。后来才知道,当时妈妈晕过去好几次、整天以泪洗面,饭也没人做,衣服也没人洗,院子中蚊蝇滋生、蒿草蔓延,一派世界末日的景象。
有一天,父亲来县城,顺便到学校看我,告诉我说他请了几个人在县城帮忙跑事情。那次来的人我都见过,只有父亲显得既脏又破又落魄,脸色黝黑黯淡,穿的裤子都开了几道口子尚不自知。每次,当父亲送我到学校门口或宿舍大院外,转身的一瞬间,眼泪就模糊了我的世界。
一天,我告诉父亲,说我要去看弟弟,他不允。不过后来,我依然买了两袋水果去了看守所。
每当遇到事情,我往往表现得比平时要冷静,这点,像足了父亲。可是毕竟那时的我,还是一个连天水市都没去过的高中学生,既没见识也没胆识,什么也不知道,尤其尚不知道弟弟被逮捕一事的背后有那样肮脏的交易。
可是,我还是不怕,至少我不怕一个人平生第一次走进看守所。
可是,我到底还是害怕的。犹记看守所的高墙大院,戒备森严。还没进去,已经被震慑得抬不起头来。又抬头看见几个人手持枪械、全副武装,在墙头来回走动,想到自己的弟弟关在此,眼泪就止不住地流。
稳定了情绪后,我进去告诉看守所接待的人员,说我要看人,他们问看谁,我说了我弟弟的大概情况,他们告诉我不能看,但东西他们可以帮忙带给我弟弟——东西当然不会带给我弟弟。
过了几天,从一个朋友处询问得知,只有14周岁以上的人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有14周岁以上的人才能被逮捕,而我弟弟当时才十三岁多。我打电话将这事告诉我父亲,父亲说他知道这事,因为当时派出所向他出示的逮捕证上面把我弟弟的年龄写成17岁!父亲说他先将此事给派出所的人说了,可派出所的人蛮横无理,告知父亲说他们想写多少就多少;父亲又向村委会人员说了此事,可又有谁理会。
那年,每个家庭尚无单独的户口本,村里所有人的户口都由村委会统一管理。那年,我弟弟虽无身份证,但户口簿上年龄写得清清楚楚。那年,小镇比现在更是熟人社会,派出所所长就我弟弟一事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的事路人皆知,就连他自己也肆无忌惮地多次在公开场合承认,且与行贿人沆瀣一气、明目张胆地来往,毫无任何顾忌。
所谓法制,在有的时空只能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不止形同虚设,更是为虎作伥,成为某些人中饱私囊、残害百姓的工具;成为某些人滥用职权、实施阴谋与诡计的漂亮外衣。
后来,我家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交了保证金后,暂时解除了对我弟弟的羁押。再后来,我家人托付一位远方亲戚的亲戚——在市检察院工作——他向县检察院说明了事情的真相,告知如果坚持提起诉讼可能对执法机关造成不利后果后,县检察院才让公安局将案件撤回。
我弟弟出来,事情虽暂时告一段落,但我家已经千疮百孔,父亲辛辛苦苦多年的积蓄也花费殆尽(那时,连一些亲朋都向父亲就此事勒索钱财、乘机敲诈,更别说那些大权在握、损公利私的机关人员),妈妈的身体更是垮了,父亲近乎失语,变得沉默寡言,一个有着五个子女、一大家子人、充满生机活力的美满家庭,就这样一如日暮西山的光阴渐渐暗下下去了,看不到黎明的曙光。
通过那件事,家里所有人都认识到一个基本的事实:什么事实、什么证据、什么法律,在一个连法律都遭受任意践踏的司法环境下,它们都统统靠一边去,唯有人,唯有人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终于要高考了,终于可以让家人高兴一下了,也终于有了给家人报仇的机会,所以,我由衷的高兴。
那时我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
我恨,并非因为我弟弟被逮捕,并非因受害者在医院每天撇开腿苛求我妈妈跪着给她擦洗下体,也并非因受害者家人呵斥我父亲当着村里很多人的面给他们磕头,更并非因那期间目睹到的人世炎凉和人心险恶,而是因为那些执法人员无视天理、藐视法律、蔑视事实,竟可以随便更改一个人的年龄,信手就将一个还是未成年人的命运玩弄于掌故,将一个快乐家庭肆意蹂躏和掠夺,将一件民事纠纷挥手转为刑事案件,肆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益!
由民事转刑事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细节,将人性的丑恶彰显无遗,让我开始憎恨起了这个世界。
怎能不恨!
(四)
父亲常教导我说:“老天自有公道。”
可那时我就是看不出老天的公道在哪里,尤其我看不到对我们这样老实巴交的农民,公道在哪里。所以,几乎整个本科期间,我都想着毕业要回家报仇。
可是,后来发生的事证明老天的确有公道,天眼是可以洞开:勾结过派出所所长翻云覆雨的人英年早逝;他们家里的人老老少少接连死于非命;那个派出所所长倒是活着,但对于一个仕途之人,如今的处境跟死了也差不多(他贪污受贿、私挖古墓、倒卖文物等接连事发,竟然逍遥法律之外,也算是恢恢法网的疏忽)。
至此,我坚信多行不义必自毙和头顶三尺有神灵的话,老天的公道也从未离我们远去。
抑或是自己已经看到了结果,所以,不自觉地心里已经没有了“报仇”的种子,所以,本科毕业后,我并没有回家报考公检法的公务员,而是继续读研深造;当研究生毕业后,想起那个地方法治环境,我选择留在了北京。
记得今年回家,我问父亲:“大大,你想不想将十几年前的那件事雪耻?”
我父亲哈哈一笑,说:“你这娃娃不要胡来了。你好好工作,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我故作不悦质问父亲:“你以前说让我把咱们家的那件事好好弄一弄呢?”
这时,父亲急了:“娃,别以为你学了几天法律就能了,你要知道,法律难以解决的事多了去了。额问你,如果你想弄,你打算怎么弄?”
……
诚然,在那件事上,我的确不知道怎么雪耻!因为,在有些时候,法律的无能或是先天不足,而不是后天不够努力。所以,就算你努力了,可后来还是会发现:曾经的不平依然不平,所谓的豁然和大度只是自己已经看开我而已,与正义本身无关。
(五)
现在已到而立之年的我,渐渐地明白,人世间,最好的报复一直都是你过的比对方更好。
渐渐地明白,法律永远都是公平和正义的保障书,而不是“报仇”的工具,就像孟德斯鸠说的那样,“法律的制定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修最为纯洁神圣”,如果怀着“复仇”这样的目的来学习法律进而应用法律,本身就玷污了法律的纯洁性和神圣性。
同时,也渐渐地明白,不论世事如何污浊,任何时候不要忘记真善美的意义,要相信勤劳、真诚、踏实、善良、友爱、奉献、良知、真心、真行……如果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那接着寻找,而不要从真善美的对立面去开拓渠道。因为,我虽是个唯物主义者,但同时也相信因果报应。
还渐渐地明白,学习的意义不止是帮我们认识字,进而帮我们走向越来越远的远方,而是能让我们认清自己以及自己所生存的这个世界——当我们站在人类甚至宇宙的高度看待有些问题,就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比如关于暂时的患得患失,比如关于在放任人性的时候做出的某些行为。
更加渐渐地明白,教育对于生活和生命的意义,它让我们学会包容和宽恕,懂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的重要性,找到内心的信念和笃定,而不是冤冤相报、恩怨连绵。
当然,能明白这一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年我怀着“报仇”的目的学习了法律。
是七年的法学教育,让我懂得了这些。
(一)
因为读了七年法学,兼之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故常有人向我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涉及领域从婚恋子女、财产纠纷到伤亡赔偿等,不一而足。
几乎每次,我都先从法律专业角度做解答,然后再从社会层面做点延伸,倘若关系熟络的朋友,最后还要做些画蛇添足(抑或是“画龙点睛”),出一两个“非法”的点子——后者,在很多时候对于解决问题更有实际意义。
有很多次,咨询者听完我的答疑,不无羡慕地说:“学法律真好。你看,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的话让我哭笑不得。
笑,是因为我也觉得学法律真好,因为它不只让我有饭吃,还让我吃得很开心;哭,是因为他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是那样的朴素、纯粹和明净,好像法律无所不能,拥有法律这把利剑,公平和正义便永远与他们同在,所受到的冤屈肯定就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加以伸张。
倘若真如他们所认识的那样,按照现在中国法治建设程度,任何案件都会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都会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可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并不是这样的。
当然,我这样说,并没有取笑他们的意思,更不是觉得法律没用,相反,我觉得在一个具有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民众能对自己国家的法律有这种认识,是一件很值得庆幸的事,总比受到“冤屈”第一时间求老天保佑让自己碰见个“青天大老爷”或自认倒霉要好;此外,如果很多人对法律有这种认识,还说明这已经是一种良好的社会现象,是我国法治建设显现的最为深刻的成效。
关于法律的有用性,我个人是毫无置疑的,至少,靠它,我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不过,我毕竟是个小民众,没有什么大视野,做不到从国家法制建设和人类发展的高度去认识法律的神圣,但作为小民众的我,可以把自己跟法律的渊源告诉大家,让大家自行判断法律到底有没有用(除可以帮你找到一份工作外)。
(二)
十一年前,我高考后报考法学专业,并非像很多人想的那样,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神圣的专业,毕业后可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而是认为它可以帮我报仇。
是的,当初选择学习法学,原因很简单,就是想毕业后报考当地公检法系统的公务员,然后为我家报仇——这是我当时一个很肤浅却很强烈又真实的想法。
记得高考前的一个周末,我回了趟家。傍晚时,我跟父亲在大门前的场里干活,我问他想让我去哪个城市读书、报考什么学校以及什么专业……可是,不管我问什么,父亲都是一句话:“你看着办,反正额也晓不滴。”然后,就没有多余的话,只来来回回埋头干活,也不问我考试准备的怎么样了,好像我即将参加的那场考试跟他毫无关系。
父亲的少言寡语让我揪心的疼痛:这可不是我父亲的常态。
从小,和父亲一起干活,他特别喜欢跟我说话,我问一个问题,他每每先从生活中的具体例子说起,最后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一定要给我讲一大堆的道理才肯罢休。期间,父亲也总被我逗得呵呵傻笑,边笑边说:“额滴娃,心疼滴很。”
可是,几个月前,我的父亲突然间就变得沉默了,话一天天地少了起来。我给他多说两句,他就很不耐烦。
我们姐弟从小就很敬重父亲,只要父亲脸色不是很好看,我们就谨言慎行,生怕惹得父亲不开心。可是,那时面对父亲的沉默,我要做的不再是一味观父亲的脸色而顺应着他,而是要找到让他不再沉默的办法。
于是,我故作嗔怪到:“大大,你一点都不关心额。”
父亲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诧异道:“看你这娃说滴,额咋就不关心你了?”
父亲终于搭上我的话了,于是,我趁热打铁:“那你告诉额,你希望额以后挣很多钱呢,还是当官?这个你总晓得嘛。”
父亲沉思了一下,然后表情凝重地说:“钱多少算够?而且,再多的钱,一夜之间就可能烟消云散。当官好啊。你看,这次的事情,曹没个人,钱花了,亏吃了,事情还是么解决。”
够了,够了,这就够了,只要有父亲这么一句话,就够了,我就已经能知道他心里的一切想法了。
对我来说,报考的是哪个学校、哪个专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让我家人感到高兴、看到希望,让我们这个受到重创的家走出绝望、焕发生机。所以,虽然父亲只说了寥寥数句,但对我已经足够了。
于是,高考结束后,预估完分数,我毫不犹豫地填写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
那时,我只想毕业后报考当地公检法系统的公务员,然后为家人所遭受的冤屈和耻辱报仇雪恨。
(三)
事情还得从十三年前说起。
那年,我在县城读高中二年级。一天给家里打电话,多次无人接听,后来妈妈终于接上,一开始她就在电话中哭得死去活来。几经询问,才知几天前因家族纠纷,亲房中的一个女人天天来我家门口谩骂,我弟弟一气之下用斧头背敲打了她的胳膊,造成骨折。
事情一开始本是民事纠纷,我们家人送受伤者去医院治疗,并协商赔偿的事;可几十天之后,受伤者的小叔子回家,并经过一番众所周知的操作,一下子就成为刑事案件:我弟弟被逮捕了。
我小时候见过不少打架的,但从没见过有人被抓走——那时,家里有人被公安逮捕,简直就是天大的事。
我问妈妈,我弟弟现在哪里,她说被抓到县里去了,具体她也不知道。说完,就没完没了地哭开来。
因为当时学校教学抓得紧,周末我无法回家——且家人也不让我回去——所以,我并不知道家里成什么样子了。后来才知道,当时妈妈晕过去好几次、整天以泪洗面,饭也没人做,衣服也没人洗,院子中蚊蝇滋生、蒿草蔓延,一派世界末日的景象。
有一天,父亲来县城,顺便到学校看我,告诉我说他请了几个人在县城帮忙跑事情。那次来的人我都见过,只有父亲显得既脏又破又落魄,脸色黝黑黯淡,穿的裤子都开了几道口子尚不自知。每次,当父亲送我到学校门口或宿舍大院外,转身的一瞬间,眼泪就模糊了我的世界。
一天,我告诉父亲,说我要去看弟弟,他不允。不过后来,我依然买了两袋水果去了看守所。
每当遇到事情,我往往表现得比平时要冷静,这点,像足了父亲。可是毕竟那时的我,还是一个连天水市都没去过的高中学生,既没见识也没胆识,什么也不知道,尤其尚不知道弟弟被逮捕一事的背后有那样肮脏的交易。
可是,我还是不怕,至少我不怕一个人平生第一次走进看守所。
可是,我到底还是害怕的。犹记看守所的高墙大院,戒备森严。还没进去,已经被震慑得抬不起头来。又抬头看见几个人手持枪械、全副武装,在墙头来回走动,想到自己的弟弟关在此,眼泪就止不住地流。
稳定了情绪后,我进去告诉看守所接待的人员,说我要看人,他们问看谁,我说了我弟弟的大概情况,他们告诉我不能看,但东西他们可以帮忙带给我弟弟——东西当然不会带给我弟弟。
过了几天,从一个朋友处询问得知,只有14周岁以上的人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有14周岁以上的人才能被逮捕,而我弟弟当时才十三岁多。我打电话将这事告诉我父亲,父亲说他知道这事,因为当时派出所向他出示的逮捕证上面把我弟弟的年龄写成17岁!父亲说他先将此事给派出所的人说了,可派出所的人蛮横无理,告知父亲说他们想写多少就多少;父亲又向村委会人员说了此事,可又有谁理会。
那年,每个家庭尚无单独的户口本,村里所有人的户口都由村委会统一管理。那年,我弟弟虽无身份证,但户口簿上年龄写得清清楚楚。那年,小镇比现在更是熟人社会,派出所所长就我弟弟一事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的事路人皆知,就连他自己也肆无忌惮地多次在公开场合承认,且与行贿人沆瀣一气、明目张胆地来往,毫无任何顾忌。
所谓法制,在有的时空只能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不止形同虚设,更是为虎作伥,成为某些人中饱私囊、残害百姓的工具;成为某些人滥用职权、实施阴谋与诡计的漂亮外衣。
后来,我家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交了保证金后,暂时解除了对我弟弟的羁押。再后来,我家人托付一位远方亲戚的亲戚——在市检察院工作——他向县检察院说明了事情的真相,告知如果坚持提起诉讼可能对执法机关造成不利后果后,县检察院才让公安局将案件撤回。
我弟弟出来,事情虽暂时告一段落,但我家已经千疮百孔,父亲辛辛苦苦多年的积蓄也花费殆尽(那时,连一些亲朋都向父亲就此事勒索钱财、乘机敲诈,更别说那些大权在握、损公利私的机关人员),妈妈的身体更是垮了,父亲近乎失语,变得沉默寡言,一个有着五个子女、一大家子人、充满生机活力的美满家庭,就这样一如日暮西山的光阴渐渐暗下下去了,看不到黎明的曙光。
通过那件事,家里所有人都认识到一个基本的事实:什么事实、什么证据、什么法律,在一个连法律都遭受任意践踏的司法环境下,它们都统统靠一边去,唯有人,唯有人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终于要高考了,终于可以让家人高兴一下了,也终于有了给家人报仇的机会,所以,我由衷的高兴。
那时我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
我恨,并非因为我弟弟被逮捕,并非因受害者在医院每天撇开腿苛求我妈妈跪着给她擦洗下体,也并非因受害者家人呵斥我父亲当着村里很多人的面给他们磕头,更并非因那期间目睹到的人世炎凉和人心险恶,而是因为那些执法人员无视天理、藐视法律、蔑视事实,竟可以随便更改一个人的年龄,信手就将一个还是未成年人的命运玩弄于掌故,将一个快乐家庭肆意蹂躏和掠夺,将一件民事纠纷挥手转为刑事案件,肆意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益!
由民事转刑事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细节,将人性的丑恶彰显无遗,让我开始憎恨起了这个世界。
怎能不恨!
(四)
父亲常教导我说:“老天自有公道。”
可那时我就是看不出老天的公道在哪里,尤其我看不到对我们这样老实巴交的农民,公道在哪里。所以,几乎整个本科期间,我都想着毕业要回家报仇。
可是,后来发生的事证明老天的确有公道,天眼是可以洞开:勾结过派出所所长翻云覆雨的人英年早逝;他们家里的人老老少少接连死于非命;那个派出所所长倒是活着,但对于一个仕途之人,如今的处境跟死了也差不多(他贪污受贿、私挖古墓、倒卖文物等接连事发,竟然逍遥法律之外,也算是恢恢法网的疏忽)。
至此,我坚信多行不义必自毙和头顶三尺有神灵的话,老天的公道也从未离我们远去。
抑或是自己已经看到了结果,所以,不自觉地心里已经没有了“报仇”的种子,所以,本科毕业后,我并没有回家报考公检法的公务员,而是继续读研深造;当研究生毕业后,想起那个地方法治环境,我选择留在了北京。
记得今年回家,我问父亲:“大大,你想不想将十几年前的那件事雪耻?”
我父亲哈哈一笑,说:“你这娃娃不要胡来了。你好好工作,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我故作不悦质问父亲:“你以前说让我把咱们家的那件事好好弄一弄呢?”
这时,父亲急了:“娃,别以为你学了几天法律就能了,你要知道,法律难以解决的事多了去了。额问你,如果你想弄,你打算怎么弄?”
……
诚然,在那件事上,我的确不知道怎么雪耻!因为,在有些时候,法律的无能或是先天不足,而不是后天不够努力。所以,就算你努力了,可后来还是会发现:曾经的不平依然不平,所谓的豁然和大度只是自己已经看开我而已,与正义本身无关。
(五)
现在已到而立之年的我,渐渐地明白,人世间,最好的报复一直都是你过的比对方更好。
渐渐地明白,法律永远都是公平和正义的保障书,而不是“报仇”的工具,就像孟德斯鸠说的那样,“法律的制定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修最为纯洁神圣”,如果怀着“复仇”这样的目的来学习法律进而应用法律,本身就玷污了法律的纯洁性和神圣性。
同时,也渐渐地明白,不论世事如何污浊,任何时候不要忘记真善美的意义,要相信勤劳、真诚、踏实、善良、友爱、奉献、良知、真心、真行……如果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达不到解决问题的目的,那接着寻找,而不要从真善美的对立面去开拓渠道。因为,我虽是个唯物主义者,但同时也相信因果报应。
还渐渐地明白,学习的意义不止是帮我们认识字,进而帮我们走向越来越远的远方,而是能让我们认清自己以及自己所生存的这个世界——当我们站在人类甚至宇宙的高度看待有些问题,就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比如关于暂时的患得患失,比如关于在放任人性的时候做出的某些行为。
更加渐渐地明白,教育对于生活和生命的意义,它让我们学会包容和宽恕,懂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和友善的重要性,找到内心的信念和笃定,而不是冤冤相报、恩怨连绵。
当然,能明白这一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年我怀着“报仇”的目的学习了法律。
是七年的法学教育,让我懂得了这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87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