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于成龙确有其人吗?
在历史上于成龙确有其人,有两个名字一样的同朝为官,是清朝名臣以及清代治河名臣,为区别称之为于成龙,小于成龙。
于成龙(1617年—1684年)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
于成龙(1638-1700),字振甲,号如山,汉军镶黄旗人,原籍辽东盖州,徙居广宁,清军入关后落籍于古北口外潮河川南关(今河北省丰宁县黑山嘴镇八间房村)。时人为区别清初另一名臣于成龙,又称他为“小于成龙”。官至直隶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河道总督,卒谥“襄勤”。 《清史稿》中各有传,于成龙墓志中亦有赞语:“国朝有清忠强直经济名臣曰两于公,皆讳成龙” ,康熙皇帝南巡至江宁,要他好好向老于成龙学习。这也可以算是清史上的一段佳话。
2019-07-05
因屡有战功的大伯于得水无子嗣,生父于国安指为前定将于成龙过继给于得水,康熙七年,于成龙荫生授乐亭县令,康熙八年,署滦州知州。修滦河,治匪患,由于政绩卓著,才华超群,刚直不阿,十八年,迁通州知州。于成龙在通州为官三年,他建立和发展了义学,并且为城乡的贫穷子弟选择良师,使其能够免费入学受到应有教育。他还善于整顿刑罚案件,严格遵照朝廷所定律条,公正断决公开审判,外县盗贼不敢入通州偷窃。二十年,时任直隶巡抚清端于成龙(北溟)对这位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下属十分欣赏,并且上疏推荐。于成龙果然不负众望,因政绩突出升任江宁(今南京市)知府。在江宁, 于成龙一心为民,清正廉洁,颇有山西于成龙(北溟)之风。康熙皇帝南巡至江宁,提升于成龙为安徽按察使,针对当时八旗汉军官员“汰侈靡费,恣肆放逸”的普遍现象,康熙皇帝令大家以于成龙为榜样,他说:“兹者巡行江南,见文武各官及军民人等,众口一辞,称江宁知府于成龙清廉爱民,朕心喜悦,已面加奖劝。凡尔八旗汉军人等,自今以后,悉宜洗心涤虑,痛除旧习,果有洁己爱民如于成龙者,朕立行擢用”。
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第一次受命治河,以安徽按察使衔“督理下河”,提出“疏海口,下河水道”的主张,与河道总督靳辅“于下河筑长坻,束水注海”的理念发生冲突。当时,靳辅认为应以“束水攻沙”的方法大治淮黄堤坝,使“河归故道”。事实证明,靳辅的治河方略的确是卓有成效的,但于成龙的治河主张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靳辅死后,于成龙受命为河道总督,他充分吸取了靳辅的治河方略,形成了“筑堤”与“疏浚”并举的治河新理念,体现了他实事求是的精神,也为他后来治理永定河奠定了理论基础。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特授直隶巡抚。直隶位于京畿地区,皇亲国戚、地主豪强依仗势力横行乡里。于成龙刚正不阿,不畏强权,对仗势欺人的不法之徒予以严惩,打击了京畿一带地方豪强势力的气焰。康熙帝对此极为赞赏,谕大学士等曰:“今观各官,虽有品行清洁者,但畏国法而然。如直隶巡抚于成龙之真实清廉者甚少。
二十六年,上奖成龙廉能,加太子少保。幸霸州,成龙朝行在,赐白金千、马具黄鞍辔。冬日,于成龙向康熙帝密奏:“官已被明珠和余国柱卖完。”康熙帝问高士奇:“为什么没有人参劾?”高士奇回答:“人谁不怕死?”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御史郭琇上疏弹劾纳兰明珠结党营私、排斥异己,康熙皇帝随即罢黜纳兰明珠大学士,交给侍卫处酌情留用。
二十九年,迁左都御史,兼镶红旗汉军都统。
三十一年,王新命罢,辅复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龙。辅领帑购柳束,工部驳减,成龙覈无虚冒。辅筑高家堰重堤,募夫远方,预给银安家,工中止,未扣抵。新命题销,格部议,成龙复以请,上并与豁免。
三十三年,召诣京师,疏言运河自通州至峄县,黄河自荥泽至砀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筑高厚,并高家堰诸处改石工,毛城铺诸处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并江都、高邮诸堤工,策大举修治。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清军用兵西北,康熙帝亲征噶尔丹,命于成龙以左都御史衔统筹、督运粮饷。于成龙克服艰难险阻,保证了征讨大军的粮饷供应。讨灭噶尔丹后,被授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袭。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二月二十七日,康熙帝命于成龙以直隶总督、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兼管直隶巡抚。此时,浑河水发,与永定府南之河水汇流于一处,势不能容,常有泛涨,旗下及民人庄田都被淹没,百姓苦不堪言。于成龙临危受命治理浑河。他奉命与西洋人安多(葡萄牙人,传教士)前往勘察,做出可行的治河方案,六个月浑河治理完毕,于成龙建议改浑河为永定河,得到了康熙赞同,赐名永定河。
是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于成龙受命再任兵部尚书兼河道总督,治理黄淮。当时,淮扬一带,黄淮两河河水泛涨,多处已被水淹。于成龙奔走两河,勘察灾情,把治理永定河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运用到治理黄淮上,终因河务浩繁,积劳成疾。康熙三十八年,康熙皇帝再次南巡视河,看到于成龙身体羸弱,赐药、赐御制诗等。他恪尽职守,疾病增剧,仍旧抱病治河。十月,他疏请暂休两月,康熙皇帝命御医调治。次年二月,于成龙带病再到淮河视察,病情随之加重。二十三日,唤其子永裕于病榻嘱托:我已病入膏肓,非药饵可以治愈。两河重大,断难卧病治理,急需疏请另派贤能大臣,勿误国事,以加重我的罪过。直到临终,念念不忘治理黄淮。四日后,于成龙病逝于淮署。康熙闻讯深为痛悼,遣人谕祭,赐谥号襄勤。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
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
于成龙(1638-1700),字振甲,号如山,汉军镶黄旗人,原籍辽东盖州,徙居广宁,清军入关后落籍于古北口外潮河川南关(今河北省丰宁县黑山嘴镇八间房村)。时人为区别清初另一名臣于成龙,又称他为“小于成龙”。官至直隶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河道总督,卒谥“襄勤”。 《清史稿》中各有传,于成龙墓志中亦有赞语:“国朝有清忠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