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在未合谋的情况下,分别在丙的茶杯中放入可致死剂量一半的毒药毒死了丙,此时如何对甲乙二人定罪

谁来为丙的死负责... 谁来为丙的死负责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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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bcb95d4
2018-07-16 · TA获得超过312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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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既遂。因为两人知道10克毒药才会致人死亡,而两人也不知道有其他人投毒,各自投毒5克,可见不想杀死丙,所以两人只有伤害乙的罪过。丙的死亡不应归责于甲乙两人,所以两人应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注:可能有人觉得,丙死亡后果甲乙不负责,很不公平。这个看法,表面上是如此,但是对于丙要公平,也需要对甲乙公平,两个人的行为都不能致人死亡,如果非要将死亡结果归责于两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当然,刑法上不负责,不代表民事上不不负责,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丙的死亡赔偿应有甲乙承担,这可能是一种平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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