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扩展资料: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第十四条 已入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其行为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
(一)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二)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认定标准
一、产业领域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注册的企业,必须属于下述规定的产业领域。大的类别包括农业、工业、科技服务业3大类,其细类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产业领域范围相对应。
二、技术领域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注册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必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
1、电子与信息
2、生物与医药
3、新材料
4、光机电一体化
5、资源与环境
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7、高技术服务业
8、农业与农村
9、航空与航天
10、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11、核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