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是让人加班又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最近公司业务繁忙,很多人都加班加点很晚才回家,但是老板又不给算加班费,怎么办?... 最近公司业务繁忙,很多人都加班加点很晚才回家,但是老板又不给算加班费,怎么办? 展开
 我来答
皇港坡哈剑牛

2019-07-14 · 百度智能云专家兼高级工程师评审
个人认证用户
皇港坡哈剑牛
采纳数:1967 获赞数:2081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公司让人加班不给加班费当然是可以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需要给与调休就可以了。也就是在一般的工作日加班,只需要按照1:1的比例调休就行;如果是周六周日加班。只需要按照1:2的比例调休就行;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只需要按照1:3的比例调休就行。
因此公司让人加班又不给加班费,只要给与调休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我们作为公司的员工,要体会公司的不易,工作日该完成的不要拖到加班,能够加班一天完成的不要拖到两天完成。总之要多为公司考虑。毕竟只有公司的利益保证了,我们员工的利益才会有保证。
好好工作吧!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人无百日丽
2019-07-14 · TA获得超过56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2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7.4万
展开全部
如果公司强制加班而又不给加班费,我们可以:

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而且还强制加班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匿名用户

2019-07-14
展开全部
公司不给加班费,说明公司在政策层面不提倡加班,这时候会有以下两种情况:

我们自身工作上班期间未完成需要加班

许多朋友都抱怨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殊不知自己加班做的事情本该是上班需要完成的事情。我们需要做的不是争取加班费,而是争取上班把工作做完。

这里推荐“时间四象限法则”,每天花少量时间解决紧急重要的事情,花大部分时间做重要不紧急的事情,推掉紧急不重要的事情,避免在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浪费时间。

公司要求加班但是不提加班费

这种情况就比较恶心了,公司有加班的要求,但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给加班费,如果频次低就当友情贡献。如果频次高,就向上级提出要求。如果要求无果,你自己本身不能接受这种结果,保留好你的加班证据,养肥了杀!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RMBgogogookoy
2019-07-14 · TA获得超过1086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4万
采纳率:19%
帮助的人:269万
展开全部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劳动者应于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起仲裁。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存在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工时制度不同加班费计算标准也不尽相同。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由于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因此,应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应在“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仲裁请求才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HEROFIY
2019-07-14 · TA获得超过129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277
采纳率:86%
帮助的人:71.1万
展开全部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加班不给付加班费的:建议劳动者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来查处,劳动大队来人时,劳动者主动去举报,要求劳动大队作笔录,这样至少你可以证明你在此工作过,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65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890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