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问题 70
本人所在公司每隔三个月有12天探亲假,上个月我探亲时间到,从人事部拿到探亲假条,找车间主任签字,车间主任以我工伤费用未补齐为理由<我工伤,治疗费用从公司财务借的,治疗后第...
本人所在公司每隔三个月有12天探亲假,上个月我探亲时间到,从人事部拿到探亲假条,找车间主任签字,车间主任以我工伤费用未补齐为理由<我工伤,治疗费用从公司财务借的,治疗后第一时间将治疗发票上交,由于报销部门的不作为,导致7000多过期,车间要求由我自己补,我认为不合理,未补>,拒绝签字,在他未签字情况下,我探亲了,回来后,车间主任给我报12天旷工,导致我上月工资奖金全扣完,请问合法吗?我想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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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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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合法的,由于用人方原因造成公司损失,可以从劳动者工资扣除,但是每月扣除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另外,公司是没有处罚权的。至于探亲假,肯定是要公司签字之后才可以执行,但是跟工伤费用无关。如果公司以此为理由拒绝签字,可以收集证据申请仲裁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但是你的行为太过激,公司如果以你旷工为理由都可以直接开除了。
追问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自己垫付了工伤过期费用7000多,然后从扣我的奖金里拿出了2700在补给我作为我补交7000多的补偿,左手交右手,真的忍不下这口恶气啊!我想劳动仲裁,又怕惹毛他们拿我6月份的工资做文章,我们这边基本工资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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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的问题可以找媒体,但是媒体没有执法权,所以建议找相关劳动部门;遇到劳动纠纷解决办法: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申请调解或提起劳动仲裁。(2)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本单位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3)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提出仲裁请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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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肯定不合法,可以去仲裁的。但是你有可能在单位呆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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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可以这样理解:
1、根据你所说的事实,适用1995年的《劳动合》来解决。
2、你妈妈在学校食堂工作了20年,就算没签订劳动合同,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3、你妈妈因为照顾亲人请假,后要求复工学校久拖不决。这里要判断:是学校继续给你妈妈假,还是辞退?如果是辞退,应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1年补1个月的,不满1年按1年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标准可参考当地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一次全额发给,未按规定发给的,除全额外再加50%补偿。如果学校不承认辞退的你妈妈,可以视为继续给你妈妈假期呢,那么这期间学校也要给妈妈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当时最低工资的80%。(《劳动法》第二、第五、第十条)
4、如果学校一直没有给妈妈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缴,按工资的20%补缴。另,单位如果补缴要有滞纳金,这与你关系不大。
5、首先,你可以提出一些要求与学校协商,学校不理睬或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仲裁官司不赢还有法院可以起诉,打官司。
6、学校如果真的懂《劳动法》,一定会重视的,否则除了对你进行赔付外还得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7、一些细节你还要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咨询窗口,因为,在这里你不可能把事实说的十分完整,会影响判断和依据支持。
8、除了《劳动法》,在网上收集一些当地的具体规定,因为各地具体的规定是有出入的。
9、收集和保留一些能证明你妈妈在学校工作的证据,越多越好。
10、不打无准备之仗,无论找学校协商还是打官司,要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联系媒体或电视台(先准备着也好)。
11、这个事真如你所说,你赢得胜算100%,除非学校用非常手段。那你也别怕,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法制越来越健全,而且正值《劳动合同法》火热实施时期,你要有信心。当然,一定要按程序办事,不能胡来。
补充:《劳动合同法》和即将(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适用你的问题。这两部法律只能解决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溯及力,即不能解决既往事实。
1、根据你所说的事实,适用1995年的《劳动合》来解决。
2、你妈妈在学校食堂工作了20年,就算没签订劳动合同,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3、你妈妈因为照顾亲人请假,后要求复工学校久拖不决。这里要判断:是学校继续给你妈妈假,还是辞退?如果是辞退,应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1年补1个月的,不满1年按1年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标准可参考当地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一次全额发给,未按规定发给的,除全额外再加50%补偿。如果学校不承认辞退的你妈妈,可以视为继续给你妈妈假期呢,那么这期间学校也要给妈妈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当时最低工资的80%。(《劳动法》第二、第五、第十条)
4、如果学校一直没有给妈妈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缴,按工资的20%补缴。另,单位如果补缴要有滞纳金,这与你关系不大。
5、首先,你可以提出一些要求与学校协商,学校不理睬或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仲裁官司不赢还有法院可以起诉,打官司。
6、学校如果真的懂《劳动法》,一定会重视的,否则除了对你进行赔付外还得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7、一些细节你还要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咨询窗口,因为,在这里你不可能把事实说的十分完整,会影响判断和依据支持。
8、除了《劳动法》,在网上收集一些当地的具体规定,因为各地具体的规定是有出入的。
9、收集和保留一些能证明你妈妈在学校工作的证据,越多越好。
10、不打无准备之仗,无论找学校协商还是打官司,要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联系媒体或电视台(先准备着也好)。
11、这个事真如你所说,你赢得胜算100%,除非学校用非常手段。那你也别怕,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法制越来越健全,而且正值《劳动合同法》火热实施时期,你要有信心。当然,一定要按程序办事,不能胡来。
补充:《劳动合同法》和即将(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适用你的问题。这两部法律只能解决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溯及力,即不能解决既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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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和年休假是两码事,各是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你要注意,你的申请诉讼必须有证据支持才能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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