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主讲老师是谁?

 我来答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
2019-04-24 · 百度认证:中国人民大学官方账号,教育领域爱好者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
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技术开发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主讲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专家、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咨询小组成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人民日报》社评论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教育法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秘书长等。
尚尧律师
2025-08-14 广告
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尚尧律师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