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经济法的题,向各位大佬求助 5

2009年1月,甲、乙、丙3人共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2009年6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1年。2... 2009年1月,甲、乙、丙3人共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2009年6 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1年。2009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企业盈利,乙、丙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9月,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10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10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

问: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说明理由
展开
 我来答
天枰知道小百科
2019-10-21
知道答主
回答量:1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万
展开全部
甲,乙,丙,丁,应对银行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该规定,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旧债”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4条明确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41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006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