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是党的什么通过
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是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南湖召开。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3人。主要内容是:
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党纲。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不是正式的党章,但包含了党章的内容,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任务、纲领、组织和纪律,具有党章的初步体例,实际上起到了党章的作用,为后来党章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扩展资料:
党代会是党的发展历程中标志性的事件,是党的历史的重要节点。在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已经召开过19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次党代会都是在当时形势发展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作出的决策大都在党的发展史上起过重要作用。
1921年7月23日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开幕。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举行。13人出席会议,代表全国50余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荷兰人)和尼克尔斯基(俄国人)参加会议。
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决议,选举产生中央局,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党的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从此,在古老落后的中国大地上,出现了完全新式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从党的一大到十八大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通过。2011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
《纲领》共十五条。
一、明确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二、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支援工人阶级,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除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共有;联合第三国际。
三、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和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四、五对党员的接收作出规定。六、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
七、八、九对党的地方组织的建立和成员组成作出规定。
十、十二是有关地方党员和地方党组织活动的监督问题。
十三、关于执行委员会成立问题。
十四、党员不经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
十五、本纲领须经全国代表大会2/3代表同意,才能修改。文献原件第十一条遗漏。
名称由来:
1920年8月,陈独秀在上海发起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早期组织。1920年9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的《对于时局之我见》一文中,曾称“吾党”为“社会党”,后来才改称为“共产党”。
最早提出“中国共产党”这一名称的是蔡和森。1920年8月13日和9月16日,正在留法勤工俭学的他,在给毛泽东写的两封信中,详细地研讨了共产党问题,提出:“先要组织党——共产党,因为它是革命运动的发动者、宣传者、先锋队、作战部。”他在对西欧各国共产党特别是俄国共产党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建党步骤,其中包括“明目张胆正式成立一个中国共产党”。
在此前后,陈独秀在上海,李大钊、张申府在北京也通过信函讨论了党的名称问题,决定采用“共产党”作为中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名称。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