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自建房被人为纵火是怎么回事?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11月12日,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当日13时许,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峰下社区一自建房5楼发生一起人为放火案件,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包括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钱某续已被公安机关抓获,伤者已送医救治,案件正在加紧审理中。
扩展资料
自燃火和人为纵火的区别
自燃火是在指没有外来火源的情况下,由于物质本身的物理化学反应而发生的燃烧现象。自燃火灾就是这些自燃性物质的燃烧形成的。
人为纵火是指引起火灾的的原因是人的行为,而意思是指主观的意愿,也就是他纵火的行为是出于某种目的,故意的行为。
从火灾现场的物体残骸,可以找到着火点/爆炸点,这里通常是烧得最严重的地方,可以看到燃烧的大致顺序。这样的信息对于判断起火原因也很有帮助,以上方法可以区分自然火灾和人为纵火。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